老燕双鹰
发表于 2014-3-11 21:35
1984---2177---1985,一个标准的头肩顶,下跌目标1791.
eyou12
发表于 2014-3-11 22:04
45日线支撑位,1777。56
东和二队
发表于 2014-3-12 08:45
黄金1月至今的上涨属于月线级别的第三浪上涨,铜1月至今的下跌属于月线级别的第三浪下跌(目前为第三浪的第三浪)。做商品期货的如果只做周线、月线级别的第三浪,这辈子稳定盈利不是梦。
寂寂向天涯
发表于 2014-3-12 10:14
不会吧,黄金只是反弹把?
STHANG
发表于 2014-3-12 10:18
东和二队 发表于 2014-3-12 08: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黄金1月至今的上涨属于月线级别的第三浪上涨,铜1月至今的下跌属于月线级别的第三浪下跌(目前为第三浪的第 ...
人性弱点总是催使我们不要做到“如果只做”:ZANTONG:
headshot18
发表于 2014-3-12 10:20
本帖最后由 headshot18 于 2014-3-12 10:23 编辑
黄金ETF
东和二队
发表于 2014-3-12 10:33
权证与期权有很大区别:期权没有发行人,每一位参与者在有足够保证金的前提下都可以是期权的卖方,因此理论上期权的供应量是无限的;而且投资者不仅能买入期权,还可卖出开仓。这就意味期权市场本身,不会缺少标的或缺少风险对冲,这与权证根本不同,反倒是期货市场的经验可以很好地应用在期权市场上。
knut01
发表于 2014-3-12 10:38
是否可以理解为:期权主要是资金的博弈。。
为了健康
发表于 2014-3-12 11:38
东和二队 发表于 2014-3-12 08: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黄金1月至今的上涨属于月线级别的第三浪上涨,铜1月至今的下跌属于月线级别的第三浪下跌(目前为第三浪的第 ...
求队长画个黄金的图教下月线的三浪,我怎么看是反弹的差不多了啊?:KU:
我空着银的啊:KU:
为了健康
发表于 2014-3-12 11:38
东和二队 发表于 2014-3-12 08: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黄金1月至今的上涨属于月线级别的第三浪上涨,铜1月至今的下跌属于月线级别的第三浪下跌(目前为第三浪的第 ...
求队长画个黄金的图教下月线的三浪,我怎么看是反弹的差不多了啊?:KU:
我空着银的啊:KU:
大笨象哥哥
发表于 2014-3-12 11:39
STHANG 发表于 2014-3-11 16: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东西本来没错,不要主观认为它失真,没达到我们要的效果可能就是我们没用对而已。
对比道琼斯指数的规则,你会发现问题。
为了健康
发表于 2014-3-12 11:44
东和二队 发表于 2014-3-12 08: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黄金1月至今的上涨属于月线级别的第三浪上涨,铜1月至今的下跌属于月线级别的第三浪下跌(目前为第三浪的第 ...
求队长画个黄金的图教下月线的三浪,我怎么看是反弹的差不多了啊?:KU:
我空着银的啊:KU:
东和二队
发表于 2014-3-12 11:50
东和二队
发表于 2014-3-12 11:55
为了健康 发表于 2014-3-12 1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求队长画个黄金的图教下月线的三浪,我怎么看是反弹的差不多了啊?
我空着银的啊
我去年12月就画了黄金月线图
STHANG
发表于 2014-3-12 12:02
大笨象哥哥 发表于 2014-3-12 11: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比道琼斯指数的规则,你会发现问题。
做A股就要适应A股的规则对不。
做A股,但凡有些经验的,都知道要多参考深综指,其实全局都要把握的,包括板块等。
上证指数受权重股的影响极大是大多数人都知道的,但我做股票时我发觉我要赚得更好却离不开它,这说明它还是很值得研究的。好比你认定它“失真”,你可以研究市场的大佬们会怎么利用这种“失真”而获利,你跟着他们的思路就可以了。这本来就是规则之一。观点参考下
东和二队
发表于 2014-3-12 12:04
ddfznz
发表于 2014-3-12 12:32
谢谢老师的精彩分析!
zry209
发表于 2014-3-12 12:42
请教队长,您说2018年A股见大底,是根据道琼斯指数周期判断的,还是根据上证年K线走势确定的,能否画一下其走势结构。谢谢了。
xhbpc
发表于 2014-3-12 15:40
队长,能不能帮忙画画招商证券的波型:handshake
东和二队
发表于 2014-3-12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