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眼看股 发表于 2013-12-27 16:00

没有“必须经投资者投票通过才能实施”这条就是假惺惺的保护

本帖最后由 凡眼看股 于 2013-12-27 16:07 编辑

是国九条还是国万条,没有这条就是一切都是假大空,这次还来了保护投资者的文字条例了,形式主义经历得多之后,总结教训就是要经投资者投票通过了的法规才能实施,这点是最能保护投资者的根本措施。

凡眼看股 发表于 2013-12-27 16:03

这论从2260点下来的跌势中难道不是被IPO新规、优先股、、、、等的所谓能够保护投资的安排规定给害的

leo8li 发表于 2013-12-27 17:33

谢谢分享

leo8li 发表于 2013-12-27 17:34

投票也没用,爱玩不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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