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月断弦 发表于 2013-8-27 19:51

抵制T+0的根本原因!【

大资金坐庄如今天开盘买入,见势不对即可抛出,不存在T+0的约束。
受诱惑的散户只能到明天,如果明天主力故意给你大幅低开,看你割不割肉!
曾有个有经理人坦言:T+1是专门对付散户的。
主要的策略之一:下午打压,尾盘前买入,盘后推荐,明天拉升,吸引跟风,乘机减仓,下午老一套。这就是为何中国股市的换手率奇高的原因,也是机构等大资金一直抵制T+0的根本原因!
证监会应该明白你偏袒了!

冷月断弦 发表于 2013-8-27 19:52

管理层认为T+1 “是有效抑制投机引导投资的有效手段”,其实不然。
拥有大量资金人可以先期买进股票,在一天的波动中利用手里既有股票又有资金的优势进行操作,掌握操作的主动权。
当天开盘后,股价先上涨时抛出股票,利用资金的T+0 ,随时可以在当天股价回落时买回股票。
在当天股价大幅低开,或下跌至相对低点,或有可能强势上涨时买入股票。当天股价上涨出差价时,随时可以抛出手中先期买进的股票套利,锁定利润。如发现误判就及时抛出股票止损。
在下跌趋势中,大资金可以逐步加仓,并利用手中的股票进行T+0 操作摊低成本。因此根据K线图,根据某种软件是根本判断不出主力的持仓成本。根据几天流入和流出的资金是无法判断主力在加仓还是减仓。
在下跌趋势中,主力利用了T+1对小资金的限制和自身资金的优势取得廉价的筹码,榨取散户割肉的股票。
T+1 是主力手中的制胜利器。并不能抑制大资金的投机和频繁操作。
T+1 捆住了散户,是散户的绞索。

下跌趋势对散户来说是灾难是地狱,对主力对大资金来说是盛宴是天堂。

建议证监会实行 T+0 交易,活跃股市,维护公平。
建议实行T+0 后增加的印花税划给平准基金。
建议法律规定:佣金回扣为违法犯罪。
佣金回扣严重损害了委托客户的利益,受委托人以获取佣金回扣为目的进行大量交易。实行T+0 有必要对佣金回扣作犯罪的界定。

冷月断弦 发表于 2013-8-27 19:53

T+1 捆住了散户 是散户的绞索
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股指期货,其产生也有着深刻的经济和金融背景。
20世界70年代,固定汇率制度的崩溃和石油危机的产生,触发了美国的高通货膨胀。美国政府采取高利率政策,打压了实体经济,导致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降低利率,则又形成滞胀。这种混乱的金融局面,使股市风险急剧放大,尤其是齐涨齐跌的系统性风险,即使是机构投资者,也无法通过不同的投资组合来规避,市场急需一种工具来降低系统性风险的冲击。最终,1982年2月,堪萨斯市交易所成功推出价值线指数期货合约,开创了股指期货的先河,
通过股指期货降低系统性风险已成为包括公募基金、保险机构等在内的大型金融机构的客观需求为理由引入股指期货。可是广大散户投资者成了风险最大的承担者。股民无奈“被做空”。
现货市场要早日开放T+0交易,使得投资者在“被做空”的时候,有更多的机会选择避险或抄底。

目前,许多国家股市股票交易均实行T+0制度,香港也是。
以稳定股市为理由阻止实行T+0的真正反对者是以散户为对手的机构基金(有公开言论),证监会不过是偏袒的裁判而已。
世界上各大主要股票市场普遍实行T+0制度,如美国、欧洲、日本、香港等。
而中国大陆股市T+0交易也并非没有过往的历史,T+0和T+1交易制度,在中国大陆股市是作为控制股市流动性的一种宏观政策调控方式。
在中国股市10多年的历史中,曾几经变更。1992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取消涨跌幅限制后实行T+0交易;1993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也从T+1转为T+0;1995年,沪深两市的A股和基金交易由T+0改回T+1,并一直沿用至今。
T+0交易的历史告诉我们,变更交易制度,实行T+0交易,只是市场的需要,是国家调控股市的一种宏观策略,并非绝对没有可能。
恢复T+0交易制度有利于避免严重做空和过度投机。如果股指期货实行T+0交易制度,而股票市场实行T+1交易制度,那么,机构和股指期货投资者就会利用这一制度漏洞,针对股票市场的标的物严重做空,而在股票市场的投资者眼睁睁的看着别人疯狂打压,无法出货而出现严重亏损。我国股指期货推出才几天,大家已经领教了这种投机和不公平。
   因此,强烈建议证监部门与时俱进,为了公平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及时恢复T+0交易制度,这是大势所趋。


xsll8888 发表于 2013-8-27 19:55

感觉仁兄就是券商的口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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