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 炒高送转分红
转帖---股民炒高送转分红4000
被扣近1万元股息红利税
老资格的A股超级短线客遇到差异化红利税的新问题。
广州的一位投资者张先生投资的股票最近实施了送股分红,账户取得股息收入4000元,但隔天交易系统从他的证券账户中扣走近1万元的股息红利税。
带着疑惑,张先生找到了他开户的营业部,但业务人员和理财顾问却都无法解释清楚为什么扣了这么多的税款。
无奈之下,张先生只能自己研究政策。最终,张先生发现,送股也要抽税,该股进行了10股送8股,要按照该股票面额1元计算,支付20%的红利税,相当于每10股要缴税1.6元的税款;再加上现金分红1元的20%红利税,即需要缴纳0.2元。整体上计算,张先生要为每10股股票支付1.8元的红利税。
去年11月份,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实施差异化股息红利税的新政策。新政策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而此前,自2005年6月起实施的政策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相当于10%。
换句话说,新规定出台后,持股1个月至1年的,其税负水平与原来相同;持股时间超过1年的,其税负水平比原来有所下降;而不足1月的,其税负水平比原来有所上升。
而张先生正是因为持股时间未超过一个月,因此不得不补缴了20%的“重税”。“如果早知道,我肯定会考虑提早买入,或者在登记日之前就把股票卖了,避开20%的重税。”张先生称。
----------- 楚天金报
以后估计没人再买高送转股了 送有问题,转增没问题。
公积金转增,不用上税。
以后分红高转送前提前爆跌 :) 红包变成了炸弹,在新政策第一年,很多投资者因为不熟悉分红税收的细则而亏损。{:3_50:} 现在很少送都是转的
以后估计没人再买高送转股了 学习了:lol 看贴回贴是种美德 学习学习。。。。。。#*)*# :L:L 以后估计没人再买高送转股了 天朝2012 发表于 2013-3-23 08: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送有问题,转增没问题。
公积金转增,不用上税。
在你眼中一切都是美好的............;P
仔细看看吧,人家是“转让”一块说的,你这样的评论员不合格哦。。:lol 概率指标,其哦。 :dizzy::dizzy: wmgc20045112 发表于 2013-3-24 12: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你眼中一切都是美好的............
仔细看看吧,人家是“转让”一块说的,你这样的评论员不合格哦。 ...
这说明你外行了,呵呵。
分红包括现金分红和送股。
公积金转增,不算分红,从来不用上税。
呵呵。
本帖最后由 天朝2012 于 2013-3-24 19:31 编辑
#*P##*P##*P#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呢?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用来转增资本(或股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基于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以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投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或免税收入处理,因此,对投资双方而言不存在企业所得税缴纳及扣缴问题。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资本公积金”的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的解释,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转增股本,对投资者而言包括企业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均不用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也无须履行相应的扣缴义务。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上市公司而言,对于其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上市公司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用未分配利润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以及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及投资个人均应按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天朝2012 发表于 2013-3-24 19: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说明你外行了,呵呵。
分红包括现金分红和送股。
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弱弱地问一声,你难道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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