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深浅
发表于 2013-3-3 13:41
要是2000万的房产,可以考虑下。。。;P;P
dqhzzy
发表于 2013-3-3 13:42
aa4806 发表于 2013-3-3 13: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行,别假离成真离的,作为女士,我认为一定要房先归归女的行
考验你爱人的忠诚的时刻到了.
bcf
发表于 2013-3-3 13:42
aa4806 发表于 2013-3-3 13: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行,别假离成真离的,作为女士,我认为一定要房先归归女的行
看看第四步
dqhzzy
发表于 2013-3-3 13:44
不知深浅 发表于 2013-3-3 13: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是2000万的房产,可以考虑下。。。
苍蝇也是肉呀。
aa4806
发表于 2013-3-3 13:46
dqhzzy 发表于 2013-3-3 13: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考验你爱人的忠诚的时刻到了.
还是考验自己的忠诚度比较靠谱
best8222
发表于 2013-3-3 13:47
dqhzzy 发表于 2013-3-3 13:37
那就离婚玩呗,反正不交钱是真的.
第一条理论上有可能,但房款用什么形式支付?有了纠纷法律可不保护你。
这如同你开一套牌车上路,只要不违章,你是啥钱也不用交的。一违章,那车就没了。
玩的愉快。
dqhzzy
发表于 2013-3-3 13:49
原值200万,卖价300万。
个税:20%,税计20万。
契税:3%,税计9万。
营业税:5.5%,税计16.5万。
合计税:45.5万,占购房款15%。
dqhzzy
发表于 2013-3-3 13:52
aa4806 发表于 2013-3-3 13: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是考验自己的忠诚度比较靠谱
互相考验吧,哈哈。
dqhzzy
发表于 2013-3-3 14:02
依法,合理,避税。
享受生活
发表于 2013-3-3 14:23
群众的智慧是无穷尽的
3whome
发表于 2013-3-3 16:08
dj7
发表于 2013-3-3 18:33
:lol:lol
nongne
发表于 2013-3-3 18:44
哈哈,变成真的就好不好办了:D:D:D:lol:lol
水里泡泡龙
发表于 2013-3-3 19:31
牛人;P
股市小伞
发表于 2013-3-3 19:51
:D:D
fengfeiyang
发表于 2013-3-3 20:21
方案一,帽子成堆,满天飞;
方案二,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形成商业欺诈,一旦认定,蛋打鸡飞
鹰之眼1972
发表于 2013-3-3 20:44
楼主也太不懂税法和房屋交易情况了。
首先第一种,现行房屋交易对产权证书加名或分立都会按交易征税(如夫妻二人所有房屋是共同财产,因分开改为一人的名字,就相当于将共同财产方一半购入会对其另一半征税。如一人的名字要求加名同样会视作出售一半财产征税)。税法不会给你空子钻。
第二种上面也作太多回复了,就不说了。
dqhzzy
发表于 2013-3-3 22:30
只是提供思路吧,最起码个人所得税可以避免哟。
ziyoufeixiang9
发表于 2013-3-3 23:19
可别那闹成鸡飞蛋打:lol
sgvincent
发表于 2013-3-4 08:38
后面这条相对靠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