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收20%个税,大盘先跌几天,然后长牛开始。
房地产投机道路被堵死,投机资金和民众新增收入将大面积持续流入股市。这个国家可控投资的渠道不多。几个月后将看出来。:):( 拜托,差价的20%好不好:L :) 精神病人思维广,弱智儿童欢乐多。 就股市这熊样,凭什么吸引资金入市。还没涨几天就又出这政策打压,股市能好的了吗,房市资金会进来才怪,换我宁可买理财产品也不会进股市的:dizzy: :handshake 托房巿跟股巿没鸟关系 堵二手房交易(二手房属私产不属开发商和政腐了,就是要宰你)目的是把资金推向开发商,让资金来托巿!
题目第1句是我随便复制论坛网友的的,这个20%明显是指增值部分,要不核实原值做什么,这政策关键看执行力度。
南京目前政策
对出售自有住房的,如果非家庭唯一住房或出售购买未满5年的唯一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交易差价20%,或按照总价1%征收。
算一笔账:赚得越多,交的税就越高
假如一购房者以100万元买入南京市一套100平方米住宅(非唯一),现在以200万元卖出,并假设新政未来细节仍按目前南京房产交易个税中界定的差额20%政策执行。则赚得越多,交的税就越高。
●按照目前政策所需缴纳税费:
a.满五年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额1%,即2万元
b.不满五年需缴纳:1.个人所得税全额1%,即2万元;2.全额营业税5.6%,即11.2万元;总计13.2万元
●若按照新政所需缴纳税费(按照当初购房缴纳契税1%计算,2010年10月后买入的应按照首套房90㎡以下1%,90-144㎡1.5%,144㎡以上及任何面积的二套房3%的标准计算):
a.满五年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差额20%,即(总额-买入价-买入时契税)*20%,为19.8万元
b.不满五年需缴纳:1.个人所得税差额20%,即19.8万元;2.全额营业税5.6%,即11.2万元;总计31万元
我们终于明白,年前的大量房屋抛售,根本不是我们意淫的反腐风暴,而是官员们得知20%个税消息的狂欢出货。 烛☆光 发表于 2013-3-4 20: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终于明白,年前的大量房屋抛售,根本不是我们意淫的反腐风暴,而是官员们得知20%个税消息的狂欢出货。
很有可能啊 这是场警匪一家的游戏,我们毫无反抗余地 yks2 发表于 2013-3-2 22: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股市这熊样,凭什么吸引资金入市。还没涨几天就又出这政策打压,股市能好的了吗,房市资金会进来才怪,换 ...
你的理财产品也有可能进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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