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于形 发表于 2012-11-19 22:19

体制决定了在这个市场中的绝大多数公司是没有估值的,也就是一文不值

要救市很简单,

1,我们常看到一日里头上市个三四家很常见,那么我们必须也看到一日里头退市个三四家。

2,我们总能看到种种的个人或集体的舞弊行为,但是很少看到大中小股东同时获得足额的赔偿。无能力赔偿将问责到个人,将个人除去唯一住宅以外的一切有价资源全部拍卖用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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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于形 发表于 2012-11-19 22:20

剥皮揎草

明朝的一种酷刑。把人皮完整剥下来,做成袋状,在里面填充稻草后悬挂示众。 亦作剥皮实草、剥皮充草、剥皮填草。


精于形 发表于 2012-11-19 22:20

根据佛教传说,“剥皮揎草”是地狱当中对罪大恶极的灵魂施行的酷刑。为打击腐败,整顿吏治,明太祖朱元璋将此刑运用到现实中。
根据《大明律》规定,官员贪污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要枭首示众,并将尸体剥皮揎草,置于衙门官座旁,让继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

精于形 发表于 2012-11-19 22:20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朱元璋反贪创了不少纪录:措施最严、力度最大、刑罚最酷、杀人最多、历时最长……朱元璋出身贫苦,从小饱受官府的敲诈勒索,对贪官污吏充满刻骨仇恨。他认为元朝“以宽纵失天下”,登皇帝位后在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反贪运动。他亲自编定反贪重典《明大诰》,又令人编写《醒贪简要录》,务求铲除所有贪官污吏。
然而,《大明律》颁行后效果并不明显,犯法者越来越多。朱元璋很恼火,他说:“本欲除贪,奈何朝杀而夕犯。”决定用重典治贪,“乃令采缉官民过犯”,亲自编定《明大诰》,共十个条目:一是“揽纳户”;二是“安保过付”;三是“诡寄田粮”;四是“民人经该不解物”;五是“洒派抛荒田土”;六是“倚法为奸”;七是“空引偷军”;八是“黥刺在逃”;九是“官吏长解卖囚”;十是“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罪至抄札。书成之后,朱元璋把《明大诰》作为国子监的学习课程和科举考试的内容,在乡里则由塾师对学子讲授。监狱中的囚犯如能熟读《明大诰》则罪减一等。
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朱元璋令人编《醒贪简要录》颁布天下,规定官吏贪赃银六十两以上的斩首示众,并把皮剥下来,填塞以稻草和石灰,挂在官府案桌旁,以警示继任官吏不要重蹈覆辙,这就是朱元璋发明的“剥皮揎草”酷刑。他还下令百姓不分贵贱,皆可直接到京城告发地方官吏的贪污罪行,地方官吏不准拦阻。通过实施这些严厉的措施,对贪官污吏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精于形 发表于 2012-11-19 22:21

根据《大明律》规定,官员贪污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要枭首示众,并将尸体剥皮揎草,置于衙门官座旁,让继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

精于形 发表于 2012-11-19 22:22

用剥皮揎草酷刑治***

zhuxiaoqun01 发表于 2012-11-19 22:22

整个国家真实的现状,还有救吗?

精于形 发表于 2012-11-19 22:28

剥皮揎草,大家可以在百度上看看朱元璋如何治理贪污。

精于形 发表于 2012-11-19 22:39

整天一个审核,要命,大家可以去百度搜索“剥皮揎草”。

其实这只是结局之后的惩罚,缺失原始监督这一环节,惩罚也就不起什么用处了。

当问及一个罪犯为什么选择那样一个环境作案,回答竟然是--------没看监控设备,一样的道理,所以剥皮揎草的效果并不怎么样缺失就是监督,

将侥幸的意念消失在萌芽阶段,我想市场改革的进程应该借鉴历史。

其实好多公司在责任有限公司的时候经营运行都还是比较正常的,怎么变成了股份有限公司就整天不做事而是将企业的人力财力都用在了做帐做表而不去做事了呢?

有时候我在想市场为企业提供的资金到底是害了一家公司还是救了一家公司。

精于形 发表于 2012-11-19 22:40

整天一个审核,要命,大家可以去百度搜索“剥皮揎草”。
其实这只是结局之后的惩罚,缺失原始监督这一环节,惩罚也就不起什么用处了。
当问及一个罪犯为什么选择那样一个环境作案,回答竟然是--------没看监控设备,一样的道理,所以剥皮揎草的效果并不怎么样缺失就是监督,
将侥幸的意念消失在萌芽阶段,我想市场改革的进程应该借鉴历史。
其实好多公司在责任有限公司的时候经营运行都还是比较正常的,怎么变成了股份有限公司就整天不做事而是将企业的人力财力都用在了做帐做表而不去做事了呢?
有时候我在想市场为企业提供的资金到底是害了一家公司还是救了一家公司。

精于形 发表于 2012-11-19 22:42


当问及一个罪犯为什么选择那样一个环境作案,回答竟然是--------没看监控设备,一样的道理,所以剥皮揎草的效果并不怎么样缺失就是监督,

将侥幸的意念消失在萌芽阶段,我想市场改革的进程应该借鉴历史。

其实好多公司在责任有限公司的时候经营运行都还是比较正常的,怎么变成了股份有限公司就整天不做事而是将企业的人力财力都用在了做帐做表而不去做事了呢?

有时候我在想市场为企业提供的资金到底是害了一家公司还是救了一家公司。

精于形 发表于 2012-11-19 22:42


其实好多公司在责任有限公司的时候经营运行都还是比较正常的,怎么变成了股份有限公司就整天不做事而是将企业的人力财力都用在了做帐做表而不去做事了呢?

有时候我在想市场为企业提供的资金到底是害了一家公司还是救了一家公司。

精于形 发表于 2012-11-19 22:43

完了,完了发不出去、

精于形 发表于 2012-11-28 22:23

香港证监会对洪良国际造假上市案的查处还在继续。香港证监会日前宣布,禁止洪良国际造假上市案保荐人之一的兆丰资本前执行董事黄腾忠重投业界三年,由2012年11月19日起至2015年11月18日止。洪良国际造假案是香港证监会近年查处的一个典型案例。洪良国际于2009年12月24日在港交所成功上市。但3个月后,该公司因为涉嫌财务造假,不仅于2010年3月30日被香港证监会勒令股票停牌,而且香港证监会还通过香港高院冻结了洪良国际相当于新股发行净额的9.974亿港元资产。今年4月,香港证监会对洪良国际上市时的唯一账簿管理人、牵头经办人及保荐人兆丰资本(亚洲)作出处罚,撤销兆丰资本的牌照,禁止其再为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并罚款4200万港元,创下香港证监会有史以来最高的罚款金额。今年6月,洪良国际与香港证监会达成协议,同意以回购股份的方式向股东赔偿10.3亿港元。同时作为保荐人的原兆丰资本董事总经理康晓龙也于今年6月被香港证监会撤销牌照。因此这次兆丰资本前执行董事黄腾忠被禁止重投业界三年,显然是香港证监会对洪良国际造假案追责的继续。香港证监会的这种做法是值得A股学习的,为A股提供了一本活教材。实际上,针对A股公司包装上市(本质上也是造假上市)盛行,新股上市后业绩频繁变脸现象,中国证监会也加强了对保荐机构与保荐人的问责。如在最近两个月的时间内,中国证监会分别对珈伟股份、百隆东方业绩变脸事件进行了查处,两家公司上市时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中信证券均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签字保荐代表人张力、曾建与张宁、刘顺明均被采取了“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监管措施。对比香港证监会对洪良国际造假上市案的查处,A股市场对新股业绩变脸事件的查处明显缺乏力度。香港证监会对洪良国际造假上市案的查处,不仅体现了从严从重惩处的原则,而且也体现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如洪良国际因为回购全部发行股份公司实际上被退市,而且回购款项也相当于对投资者损失的赔偿。并且保荐机构被罚款4200万港币,同时被撤销牌照;两位主要的保荐负责人,也被撤销牌照或三年不得重投业界。这样的处罚对于造假上市公司与保荐机构都是致命的打击。但与此相比,A股市场对珈伟股份、百隆东方等新股业绩变脸事件的查处明显只是挠痒痒,对业绩变脸公司、保荐机构与保代人的利益并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因此也起不到打击包装上市的效果。包装上市因此在A股市场进一步盛行。香港股市作为一个相对成熟的市场,更看重的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而A股市场看重的是发行人的利益,是为融资服务的,投资者的利益始终得不到保护。因此,要打击包装上市业绩造假行为,A股市场有必要向香港市场学习,不仅要加大对造假上市行为的处罚力度,更要把股市的出发点转移到保护投资者利益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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