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证券期货业协会实施证券交易最低佣金收取标准报备承诺制度
安徽证券期货业协会实施证券交易最低佣金收取标准报备承诺制度发布时间:2012-4-28 访问人数:219为了进一步强化证券经纪业务自律管理,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引导证券经营机构转变经营模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创新发展,近期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就加强客户服务和证券交易佣金自律管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在其基础上,协会根据中证协〔2010〕157号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证券类会员自律守则》,出台了证券交易最低佣金收取标准报备承诺制度。按照该制度要求,辖区各会员单位已于2012年3月31日将签署的《证券类会员最低佣金收取标准报备承诺书》报协会备案。此次协会修订《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证券类会员自律守则》,重点是增加了证券营业部最低佣金收取标准报备承诺和奖惩管理措施等条款。协会要求各会员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自律守则》,自觉履行最低佣金收取标准报备承诺,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和不文明竞争,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持续加大客户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在现行法律规章的框架内积极开展创新业务,从而实现经营模式的华丽转型。
(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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