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股应当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2、注册制。
空军的两枚超级核弹。认错。翻空。
老和讯 发表于 2013-12-2 1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优先股应当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2 ...
本周估计你还要再次认错
老和讯 发表于 2013-12-2 1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优先股应当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2 ...
也许认早了。现在还是震荡中。15日16日两天涨幅近二百点,今天回调40点,还不到1/3。
dqzghsy 发表于 2013-12-2 1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也许认早了。现在还是震荡中。15日16日两天涨幅近二百点,今天回调40点,还不到1/3。
下午还得收回来
btjxb 发表于 2013-12-2 11: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下午还得收回来
现在看空没道理,只能说触及到一个大箱顶,出现了一个大的震荡,属于正常范围。
老和讯英明
依所见而交易,而非依所想而交易。不破底就敢放空的人,不是胆大的问题了,是敢赌的问题,不可取。
变天了就要收衣服:dizzy:
dqzghsy 发表于 2013-12-2 1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也许认早了。现在还是震荡中。15日16日两天涨幅近二百点,今天回调40点,还不到1/3。
你怎么不看看深圳的指数啊:#DAXIAO
看看傻 发表于 2013-12-2 17: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怎么不看看深圳的指数啊
不同的指数有不同的意义,即使深成指也是震荡格局。而上证是一般大家认同的代指,所以跟踪上证合情合理,否则就会有人说为何不看创业板指数了,小众者暂且在门外吹吹冷风。
还是老和讯厉害!:#DAXIAO:#DAXIAO
dqzghsy 发表于 2013-12-2 19: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同的指数有不同的意义,即使深成指也是震荡格局。而上证是一般大家认同的代指,所以跟踪上证合情合理, ...
你的钞票都被风吹跑了。还让别人去吹呢。上证如果不是看的人多。主力也不用在这个上面遭假了:#DAXIAO
本帖最后由 老和讯 于 2013-12-2 23:25 编辑
这次新股发行改革,是真真正正地向注册制过渡,真真正正地价值回归。
垃圾股、题材股等等众小股们不得不崩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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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证监会制订并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本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
老股转让是境外主要市场的成熟做法。《规定》将这一做法引入国内市场,有利于缓释上市公司资金超募问题,增加可流通股份数量,促进买、卖双方充分博弈,进一步理顺发行、定价、配售等环节的运行机制。《规定》明确持股满36个月的老股东可以在公开发行新股时按照平等协商原则向公众发售老股,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为促进新股合理定价,发行人需依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并在发行方案中明确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老股转让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一部分,发行、承销等应遵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公司股东通过老股转让取得的资金,虽无锁定要求,但发行人应当向投资者明确提示。
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规定》对老股转让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明确老股持有期需在36个月以上,且不得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形;老股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权不得发生变更、股权结构不得发生重大变化,保持公司稳定经营。同时,为便于投资者全面了解老股转让的情况,充分评估老股转让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具体影响,《规定》提出了详细、具体的信息披露要求。
老股转让有关的登记结算、税收缴付等事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正在制订具体的业务规则,将于近期发布。
以下为证监会全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是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行为(即老股转让)。
第三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既包括公开发行新股,也包括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应当遵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价格应当与新发行股票的价格相同。
第四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确定首次公开发行时各自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
第五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其已持有时间应当在36个月以上。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得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
第六条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权属应当清晰,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质押、冻结及其他依法不得转让的情况。
第七条 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的,应当向发行人董事会提出申请;需要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事先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第八条 发行人与拟公开发售股份的公司股东应当就本次发行承销费用的分摊原则进行约定,并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相关信息。
第九条 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应当载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公司发行新股的同时,其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的,发行方案应当载明公司预计发行新股数量、公司相关股东预计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和上限,并明确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
公司新股发行数量应当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合理确定。根据询价结果,若预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额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的,发行人应当减少新股发行数量,同时可以调整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但不能超过发行方案载明的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上限,且新股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实际发行总量不得超过发行方案载明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
第十条 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扉页载明公司拟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并提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开发行的股数、预计发行新股数量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及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情况,包括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等。
发行公告应该披露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总数及股东名称、各自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等情况,并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将不会获得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
第十一条 发行价格确定后,投资者网上申购前,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当披露新发行股票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具体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名称及数量。
第十二条 首次公开发行时,拟公开发售股份的公司股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应当说明并披露此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项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影响,提示投资者就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一)公司控股股东;
(二)持股10%以上的股东;
(三)本次公开发行前36个月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
(四)对发行人经营有重大影响或与发行人有特殊关系的其他股东;
(五)上述股东的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
第十三条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应当按照执业规范就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履行相关决策或审批程序,所公开发售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存在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的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对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发表意见,分析公司股东股份公开发售事项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具体影响。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登记、结算等事项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制订的相关业务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应当符合本规定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中国证监会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看看傻 发表于 2013-12-2 23: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钞票都被风吹跑了。还让别人去吹呢。上证如果不是看的人多。主力也不用在这个上面遭假了
说句吹牛的话,如果我的钞票被吹跑了,这里能赚钱的人不多了,在我知道的范围内,几百个里也许能有三五个,按照这个标准,你就不只是名落孙山了。
上证的指数是实实在在用钱砸出来的,根本就没有假过,和大家在这里画画是不同的,你所谓的假只是自欺欺人罢了,诸如,中小盘股上涨了,一些人怪大盘没成交量,而大盘股上涨了,又怪主力耍花枪了,难道这样的人就不能检讨自己为何踏不准鼓点呢。
还是那句话,依照所见而交易,这是交易的基本原则。想起一位叫浪不是啥啥的人,不停的唱反调,好在不是在做期货,否则不仅仅是被封了ID,恐怕连身份证都被销号了。
看看傻 发表于 2013-12-2 23: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钞票都被风吹跑了。还让别人去吹呢。上证如果不是看的人多。主力也不用在这个上面遭假了
#**#
基于国人的春节情节,主观以为新股开闸会在春节后,那么创业板就会有个惯性上涨的收官行情,好多趴在底部的股票会借机补涨,年报不错的也会借机表现一下。没想到在如此重要的技术位置,推出了如此重大的利空,而且还连续不断,紧跟着存量发行的规定也出来了。
看来管理层已经下定了决心,着手对“A股市场本质为圈钱场所”这个怪胎进行大手术,让其恢复股市本来的面目。
手术的过程痛苦的,甚至巨痛到昏死过去,手术过后才会还你一个基本正常的股市。
这次新股发行改革,是A股真真正正地走向注册制,真真正正地价值回归,真真正正成为一个正常股市的开始。
新股发行办法,是A股改朝换代的开始。
A股开始改朝换代了,旧的估值体系彻底坍塌了。垃圾股、题材股,所有毫无投资价值的老A股们不得不崩盘了!
吹牛也要讲点资本啊。这?!:#DAXIAO
看看傻 发表于 2013-12-3 0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吹牛也要讲点资本啊。这?!
我注册了一个月,参加四次推荐,算上这回是第五回,没想到这次就来个跌停还有劳你搜索一下挂出来。沾你的光,我还顺便看了看自己什么时候注册的。不过,这也正好印证了你的见识和心理都有问题,难怪你看中小板上涨时怪没有成交量,大盘股上涨时又说作弊。莫非你只喜欢市场主动在牛兜里送钱?非要搜索到我的问题,而不能耐心等等我在日后的回帖里出现错误再抨击?既无耐心,又无见识,还无策略,这样是不行的。
看看傻 发表于 2013-12-3 0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吹牛也要讲点资本啊。这?!
老和讯的帖子里再回复你一次,免得影响帖子的质量。咱俩真不是一个级别的,我的水平比高手不如,比低手真行,所以在你面前的自信是充足的,这么说,再给你十年光景追赶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