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p马甲3 发表于 2012-3-15 19:04

大盘预测(12年4.24日-6.25日共43个交易日):暴跌!—阴跌!—跌!—入场



有空再来慢慢谈,时间还早。

[ 本帖最后由 prp马甲3 于 2012-3-15 19:09 编辑 ]

玫瑰绿茶 发表于 2012-3-15 21:29

乱来的嘛,先不要说那么晚的事情,而且断续的事,要说就把总体思路说下去。。

山野333 发表于 2012-3-16 07:20

#*22*# #*22*#

慢慢红 发表于 2012-3-16 16:39

#mad# 我以为是马甲2,你老人家不认识啊。感谢提示。

prp马甲3 发表于 2012-3-20 18:23

金融改革

       这个改革2030年之前能完成吗?不能,哪一年能,2130年差不多。因为金融改革是与政治体制改革伴行动。
      金融改革是解决社会财富支配权的问题,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知道,财富归谁。所有权不解决,哪来的支配权。所有权,是要抢的,上天不会恩赐。私有化是金融改革的第一步。那如何私有化?
   知道如何私有化之前,要先知道这个社会到底有多少财富?不然怎么分啊?这个问题还正有点难。我们简化一下社会财富=资本=货币+土地+人+生产要素。

[ 本帖最后由 prp马甲3 于 2012-3-20 18:32 编辑 ]

best8222 发表于 2012-3-20 19:29

#*31*# #*1#

pqhy 发表于 2012-3-23 08:37

#*d1*# #*d1*# #*d1*# #*d1*#

prp马甲3 发表于 2012-3-24 18:00

金融“捧杀”:
   
    所有权,是要抢的,上天不会恩赐,那就要打仗,其实现代社会已经演变了。打仗太原始。现代战争被金融“捧杀”取而代之。
   
   战争是什么,两个人盯上了同一个钱袋,打了起来,获胜方杀死了失败者,这叫原始战争。后来获胜者发现,其实没有必要杀死对手,可以将其变成奴隶,这样人类首次实现了战争的双赢,战败的没有死,获胜的得到了更多,这叫奴隶战争。后来发现其实将战败者变成奴隶,管理起来很费事,干脆让战败者形成一个国家,让他们自己折腾去,反正该剥削钱一分不少就行了。人类进一步双赢,文明啊。这就是现代战争,美其名曰世界大战。
    再后来,仗也懒得打了,通过金融手段获得的钱比打仗还多,这就是“广场协议”。再后来感觉签协议麻烦,就搞“亚洲金融风暴”。这个表面上还是掠夺。时间终于过了2000年,人类真的进步是跨越式的,想要你兜里的钱再也不需要掠夺了,怎么搞,“装死”,这就是次级债危机。可怜兮兮的一幅要死的样子,从"强者"的口袋中套走了,比以前所有方法更多的钱。

            
    金融“捧杀”,就是玩金融游戏,最后你的资金链的断裂,就“被”私有化了。

一行家 发表于 2012-3-25 18:15

#bb# #bb#

prp马甲3 发表于 2012-3-25 20:15

对一个行业的私有化,不要动武,让他蓬勃发展,发展到资金链断裂。

听说高铁就要引入民资。

而房地产终有一天将捧杀银行。

那时,民资大举入银行,理由吗?是他妈的“救助”。

将所有的行业“救助”一遍,中国的私有化就完成了。话说,时间到了2112年。

[ 本帖最后由 prp马甲3 于 2012-3-25 20:21 编辑 ]

青云白鹭 发表于 2012-3-26 09:51

你们的见解都很精辟啊。#*d1*#

h612h 发表于 2012-3-26 10:18

4.24下来存有一个变数:下跌对60日均线的确认 站稳60日均线反弹的级别还真有放大的可能, 到时候是作为行情可能出现突变转折点来关注了 而这个确认下跌的话 后面就没什么悬念了

linzed 发表于 2012-4-6 18:31

#*31*#

一行家 发表于 2012-4-6 19:52

#bb# #bb# #bb#

prp马甲3 发表于 2012-4-7 08:54

所有权之争,已经开始了



傅增湘后人分祖产 申请信息公开被拒起诉文物局
正文我来说两句(2565人参与).2012年04月07日04:28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孙思娅 打印字号

大|中|小.  《新中国最大析产案》追踪

  傅增湘后人诉文物局不作为 终审后申请信息公开自称遭拒后起诉

  本报讯(记者 孙思娅)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身后遗留大量文物,引发后辈的析产官司。2010年8月,市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后,部分当事人认为法院对案件基本事实审查不清,致信北京市文物局,要求公开“***”时查抄及发还财产清单。遭到拒绝后,他们将北京市文物局告上法庭。昨天,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

  傅增湘曾任民国教育总长、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1949年傅增湘去世,留下2万余件古玉、藏书等文物。

  此前,傅增湘三子的女儿傅钰年,将傅增湘长子傅忠谟的子女傅熹年等人告上法庭,要求析产并分割祖产。

  2010年8月11日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傅增湘印章40枚及日记等为傅增湘后人的共同财产,由傅熹年负责保管;画佛像条一件、崇祯字条一件、《妙法莲华经》七件、续《资治通鉴》一本归傅钰年等四兄妹共有。

  案件回溯

  为调证据要求信息公开

  傅钰年、傅延年和傅嵩年是傅增湘三子傅定谟的子女,终审后,他们为找到案件的关键证据,向北京市文物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公开傅忠谟(傅增湘的长子)一户“***”时查抄及发还的财产清单。

  傅延年说,据他们了解,傅忠谟的子女早已秘密领走了大量的查抄文物,但是这些在此前的判决中,均没有体现。他们认为,如果原始的查抄资料缺失,就无法证明已经发还的财产数量和种类。

  傅钰年、傅延年和傅嵩年称,去年6月14日,三人以快递的形式向北京市文物局提交了申请书,要求文物局将傅忠谟一户“***”时查抄及发还的财产清单向他们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遭拒起诉市文物局

  傅钰年等人说,市文物局曾安排工作人员电话回复称“无法查阅相关信息”。去年8月,三人再次致函市文物局,并于8月18日收到回复。回复称,1974年至1989年,落实政策相关工作时,是由当时的“福绥境落实查抄小组”的孙某等6名工作人员到北京市文物局办理落实退还查抄财物工作的,因此三人应该与“福绥境落实查抄小组”联系。

  傅钰年三人表示,“查抄小组”是临时工作小组,早已经不存在。市文物局提到的6名工作人员也早已无法联系。市文物局所谓的回复,实际上就是对三人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拒绝提供。

  他们起诉要求确认市文物局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判决其提供相关信息。

  文物局:信封未注明信息公开

  市文物局表示,傅钰年等三人的申请,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理由是根据相关规定,信函申请需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而傅钰年等人的申请中未注明。此外,市文物局的《信息公开指南》中也明确要求需要下载或者领取专用申请表。

  市文物局还称,傅钰年等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为“***”期间福绥境查抄小组返还财产的清单及相关信息,不属于北京市文物局的行政行为。

  市文物局认为,傅钰年等人并未向他们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他们所要求公开的信息也不属于公开范围。

随风的日子 发表于 2012-4-7 17:07

图文并茂,观点独特。

一行家 发表于 2012-4-9 13:27

大阴线胰腺

花落无声0025 发表于 2012-4-16 18:10

#*d1*# #*d1*# #*d1*#

慢慢红 发表于 2012-4-19 21:22

#*22*# 我翻老帖子,来等待4月24日的验证

一行家 发表于 2012-4-20 06:57

目前为震荡筑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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