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 发表于 2012-3-13 10:00

工信部发布船舶工业发展规划

李雁争上海证券报

  记者昨天从工信部获悉,《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正式发布。《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达到2000亿元以上,船舶工业销售收入较2010年翻倍。

  船舶工业未来收入将翻番

  《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船舶工业将进入由大到强转变的关键阶段。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孕育新机遇,船舶工业发展领域不断拓宽;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和融资环境持续向好,海运贸易和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广阔;我国船舶工业仍将处于成长期,产业基础更加雄厚,依然具有劳动力、技术、资本、市场等综合比较优势,承接世界造船中心转移的大趋势没有改变,中国有条件推动船舶工业再上新台阶。

  另一方面,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船舶运力和建造能力过剩,造船市场有效需求不足;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散货船等常规船型需求乏力,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需求相对旺盛;国际海事新标准、新规范频繁出台,船舶安全、绿色、环保要求全面提高,先进造船国家加强技术封锁,不断构筑技术壁垒;世界造船竞争格局面临深度调整,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

  综合以上因素,《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船舶工业产业体系更为完善,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创新能力和产业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国际造船市场份额稳居世界前列,成为世界造船强国。

  《规划》提出的具体目标包括,2015年船舶工业销售收入达到12000亿元,出口总额超过800亿美元。

  这意味着船舶工业的销售收入将在“十一五”的基础上翻一番。历史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船舶工业实现销售收入超过6000亿元,船舶出口额为400亿美元左右。

  海工装备发展前景广阔

  《规划》要求,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达到2000亿元以上,国际市场份额超过20%。

  **顾问交通行业研究员申正远指出,尽管随着我国经济增速减慢,未来船舶制造业的市场需求可能会进一步缩小。但是海工装备并不仅局限于船舶制造业,还包括海上石油勘探设备、海军军备、为海洋经济服务的相关装备制造业等诸多产业。因此,《规划》很可能会提振市场参与者对海工装备制造业的未来广阔发展前景的底气与信心。

  《规划》还进一步确立了龙头企业的主导作用。具体目标包括,将环渤海湾、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造船基地打造成为世界级造船基地,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前10家造船企业造船完工量占全国总量的70%以上,进入世界造船前十强企业达到5家以上。培育5-6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工装备总承包商和一批专业化分包商。

  申正远指出,为达到《规划》确定的目标,未来船舶工业内的重组兼并将成为趋势,国有骨干企业有资金优势和政策支持,将成为未来并购的主体,而民营中小型船厂则会在消化过剩产能的过程中被逐渐整合和兼并。
船舶工业2015年销售收入力争达1.2万亿
证券时报

  工信部昨日发布的《船舶工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船舶工业产业体系将更为完善,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届时,船舶工业销售收入有望达到12000亿元,出口总额超过800亿美元;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达到2000亿元以上,国际市场份额超过20%;船舶配套业销售收入达到3000亿元。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主流船型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形成50个以上满足最新国际规范要求、引领国际市场需求的知名品牌产品。具备主要高新技术船舶和深水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能力,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能力进入世界前列。主要船用设备制造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平均装船率达到80%以上;海洋油气开发装备关键系统和设备的配套率达到30%以上。

  同期,环渤海湾、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造船基地成为世界级造船基地,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前十家造船企业造船完工量占全国总量的70%以上,进入世界造船前十强企业达到5家以上。并培育5~6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工装备总承包商和一批专业化分包商。

  在政策扶持方面,《规划》明确,将支持企业加大对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重点配套设备的研发。包括鼓励设立船舶科研基金,支持重点企业开展研发;在船舶产业中建立首台套设备保险机制,发挥保险在船舶产业中的风险保障作用;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适合船舶工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业务、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业务,支持骨干船舶制造企业、配套企业和海洋装备企业上市融资;发挥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资本支持作用。

rong__hua 发表于 2012-3-13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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