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乱 发表于 2012-2-18 08:08

史上最牛股评!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15日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成立大会上表示,目前沪深300等蓝筹股的静态市盈率不足13倍,动态市盈率为11.2倍,显示出罕见的投资价值。
被指史上最牛股评 未引燃蓝筹股

对此,著名经济学家韩志国在微博上评论道,证监会主席评股价本身就举世罕见,公开宣称“蓝筹股具有罕见的投资价值”,更为中国股市前所未有。“看来证监会不知道中国有一部≪证券法≫,监管者不知道什么叫越位什么叫操纵股价。”
韩志国表示,中国股市已岀现越来越深的制度走偏,被诟病为“活熊取胆”,证监会要把劲用到正地上。

不老乱 发表于 2012-2-18 08:10

这版面改的

晕。。

jjr448 发表于 2012-2-18 11:16

他为什么说穷人不要炒股?

potomac 发表于 2012-2-18 11:38

原帖由 jjr448 于 2012-2-18 11:16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为什么说穷人不要炒股?
是因为穷人赔了,
会到证监会门口举牌子。
#*22*# #*22*#

KLINSMNN 发表于 2012-2-18 12:25

广告已经成为MACD论坛的主流

不老乱 发表于 2012-2-18 16:33

最牛经济学家

中国经济绝不会出现硬着陆

nicoyu 发表于 2012-2-18 16:51

嘿嘿,谁用谁知道

jssygdy 发表于 2012-6-4 20:40

谢谢楼主的分享的东东......

sxjdoc 发表于 2012-6-5 08:49

郭主席典型大忽悠.

而且他言论穷人不要炒股更诡异了.

应该建议穷人赎回基金,退出股市.

sxjdoc 发表于 2012-6-5 08:56

但熟悉A股市场的投资者都知道,在查处违法犯罪问题上,A股市场存在“依法难以严惩”的问题,证券市场的法律多是“豆腐法”,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即便企业欺诈上市,同样不会受到严惩。如《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这种罚款比银行贷款利率还低,分明就是保护。面对这样的法律,即便是对发行人的财务造假、利润操纵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但最终结果无非就是挠痒痒而已。
    所以,对发行人的财务造假、利润操纵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就必须加大惩处力度,让财务造假公司直接退市。在这方面香港股市对洪良国际财务造假案的处理,足以成为A股市场的教材。洪良国际于2009年12月24日在香港成功上市,但3个月后,该公司因为涉嫌财务造假,不仅股票被勒令停牌,而且香港证监会还通过香港高院冻结了洪良国际相当于新股发行净额的9.974亿港元资产,拟用于退还投资者。今年4月,香港证监会还对负有保荐之责的洪良国际上市保荐人兆丰资本开出香港证监会有史以来的“最高罚单”。不仅撤销兆丰资本的牌照,禁止其再为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同时还予以4200万港元罚款。香港股市对洪良国际财务造假案的处理是值得A股市场借鉴的。实际上,也只有象香港股市这样严惩财务造假行为,才能真正震慑后来者,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意见》才能达到预期效果,达到进一步提高首发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haoyoo 发表于 2012-6-5 09:02

股速清。。。。。。。。。。。天意

靜心 发表于 2012-6-5 09:49

雪弥勒 发表于 2013-7-4 11:55

韩志国也是个大忽悠!

丙午火 发表于 2013-7-8 21:23

:#DAXIAO

facailiou 发表于 2013-7-8 22:15

活熊取胆

henrylkg 发表于 2013-7-8 22:49

:#JINGYA:#JING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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