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一直在改变民生,让人民民不聊生,物价从来不停上涨。这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国家总说支持企业发展,一方面苛捐杂税,一方面要求提高员工保险金,一方面又在逼企业给员工涨价
什么是掠夺?这也是掠夺
确实如此。在我们这里医院和一些垄断企业员工工资已达到两到三万,而一般p民工资平均两千元
[ 本帖最后由 发的了 于 2011-12-3 13:48 编辑 ] 发改委太狠了,把国有的、垄断的、掌控在官员子女手中的资产价格与国际接轨,赚得一踏糊涂,人为制造两贫富两极分化,明显的,他们就是人民的敌人,是土匪。
然后他们有钱了就把子女孙子孙女送出国外,把绿卡办好,把资产转移国外,这不明显就是卖国贼行为吗?
#*22*# 弱弱的问一下,发改委涨电价,关乎全国百姓生活成本,加重通货胀涨,他们开过听证会了吗? #*d1*# #*d1*# #*d1*# #*d1*# 原帖由 自然不了的箫声 于 2011-12-2 10:11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明白了,我国贫困的原因是因为电价太低,只有把电价搞上去,生活就和欧美一样富裕了。 感到幸福了#*29*# #*29*# 中国电价比德国贵十倍
paperuse 发表于 2011-12-3 20:06
欣闻国家发改委进行电价改革,改革的办法是搞阶梯电价,改革的方向是提价而不是降价,这样一来,据说煤电价格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马上就可以扭转了。为配合发改委的电价改革,我来晒晒德国电价,介绍德国电力市场改革情况,也算是凑个热闹。
德国没有国有电力公司,所有的发电厂都是私有企业。尽管如此,1998年之前德国电力市场并未形成有效竞争,其原因是电力企业送电范围按照区域划分。也就是说,一个发电企业只能在某个区域供电,而居民也没有更多的选择。这样的后果是电力市场在某种程度上形成垄断,电力价格任由发电企业决定。
但情况后来发生了变化。1998年德国开始电力市场自由化改革。改革的宗旨是让电力价格不再继续上升,给居民更多的实惠和选择。根据《能源经济法》(Energiewirtschaftsgesetz)的规定,每个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供电者,而供电方也可以打破地区限制,把电力输送到任何一个需要的消费者家里。改革两年后,消费者明显感受到电力价格的下降,但随后价格逐渐上升,其原因是大型发电企业可以大幅压价来挤压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从而导致小企业破产。而中等企业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只能被迫与大企业进行联合,也就是被大企业兼并,结果导致德国电力市场逐渐形成新的垄断。据统计,2001年仅仅十余家电力企业就占据了大约80%的市场份额。
电力市场形成新垄断的现象直到2005年才得到真正改变。德国政府认识到,如果不给中小企业生存机会,市场将被进一步垄断,形成几家电力寡头,这不利于电力市场的良性竞争,也损害到居民的利益。解决办法是发电与电网真正分离。在此背景下,德国成立联邦电网管理局,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保证每个供电企业(无论大小)都可以将电力并网。这也符合欧盟竞争委员会关于发电和卖电分开的规定。受益于这一措施,中小发电企业得到了生存的机会,目前德国电力市场上大约有900家电力供应企业,形成了电力企业有序竞争的局面。
由于竞争局面的形成,居民得到了相当大的实惠。与此前的电力价格上涨的情况相比,目前德国电价基本平稳。目前,德国每度电价构成如下:发电企业所得占37%,电网利用费24%(用于电网的维护和扩建),增值税16%,特许销售税7.7%,生态税8.8%,其他杂税6.2%。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德国电价包含的税收高达38.7%。尽管如此,德国电价并没有高不可攀。以德国菲利克斯电力公司(FlexStrom)为例,3600(千瓦时,即每度电)为709.20欧元,新用户可以优惠180欧元。换言之,该公司卖电价格为0.147欧元(折合人民币1.259元-汇率为1:8.59)。扣除电网费和各种税收,实际电力价格仅为0.054欧元(折合人民币0.46元-汇率为1:8.59)。
亲爱的国家发改委,德国人民的平均收入为中国的10倍,大约为3000欧元/每月(25770元人民币),德国居民实际支付的每度电力价格为1.259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德国人民在用电上的支出微乎其微。如果中国老百姓的平均工资达到了2.5万元人民币/每月,那目前中国的电价的确应该调整了。而德国电力企业尽管每度电实际所得仅为0.46元人民币,但他们并没有出现亏损,这是怎么回事?这正如两桶油一样,日进斗金还天天喊亏损,是真正的亏损还是贪得无厌?(有兴趣者可以看我的博文《为什么德国汽油价格反而低于中国?》)如果是经营不好,何不进行市场化改革,让民营企业也来分担一下你们的“亏损”?看来国家有关部门很高尚,他们决不答应民营企业参与到这个“亏损”的行业中来。 还有近年来所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言论,提案。
除了“不能剥夺老百姓的纳税的权力”,“自行车的污染比汽车的污染还要大”,还有“20岁女孩子可以为了房子嫁给40岁老男人”等等奇谈怪论,简直又可以写一部20年目睹之怪现状了,100年后绝对也是经典作品。
回复 #41 ylqin222 的帖子
明白有用吗?他们有想抢就抢的权力,你们有服从被抢的权力与义务
他们有话语权,你们有聆听的权力与义务
他们有忽悠专家与官员,你们就是被忽悠的标耙
他们有FB的作风,你们就是一切FB的财富来源
…… 人均收入摆在那~#*22*# 放你妈的屁老子好久没有骂儿子了哈尔滨电力职工2000到2800之间的工资领导工薪永远也不知道!即使电价涨到一元 我们的工资也是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