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zyh2
发表于 2011-10-21 14:37
同庄共枕
发表于 2011-10-21 14:47
#*31*# #*31*#
不是18个人的错!
上层建筑造就了这个社会!
广州马后炮
发表于 2011-10-21 14:59
不是人冷漠 是救人的成本太高了,弄不好救人者被认为是事故者,卖房子都赔偿不起.
sohugame
发表于 2011-10-21 15:10
换成是你就你一个在你会救吗?18人都不同时间经过
97boy1672
发表于 2011-10-21 15:15
改革开放的“成果”#*11*#
bybwy
发表于 2011-10-21 15:17
18个麻木的路人....小悦悦的命运和其监护人有很大的关系! 救人已经是没办法的办法了 #*27*#
[ 本帖最后由 bybwy 于 2011-10-21 15:27 编辑 ]
fjxfjx2010
发表于 2011-10-21 15:46
十年动乱,乱了人心,心生恶魔,魔鬼是档
allen2288
发表于 2011-10-21 15:50
原帖由 北极以北 于 2011-10-21 13:22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制度的问题,18人只是表现形式罢了吧#mad# #mad# #mad#
同意
allen2288
发表于 2011-10-21 15:51
我们不仅仅需要口号,更需要从上而下的行动!
lipalin
发表于 2011-10-21 15:58
这个事件其监护人的责任更大,这么小的孩子,居然放在外面玩没人看护,出了事情指望别人来管,这些年来这样的事情还少吗?有个妈妈喂还不会吃东西的孩子一整个果冻,孩子被噎死了,居然还要告果冻厂,孩子出去玩出了意外就要告提供游乐设施的厂商,什么乱起八糟的,自己的孩子自己看好啊,看不好就送幼儿园托儿所,为了省钱不管孩子出事儿了还想用孩子诈一笔,真是的,什么社会。
春雨弯刀
发表于 2011-10-21 15:58
其实跟18个人也无关,也许那些人正在饱受心灵的煎熬,社会制度有问题!!!!!!!!!!!!!!
点零小
发表于 2011-10-21 16:13
唉,做人是很难的,一不小心就会成为被告,见义勇为者成为被告的有,见义不勇为者今后也会成为被告,总之随着各种法律法规雨后春笋地涌现出来的时候,法院和监狱就是我们的家.
snk569
发表于 2011-10-21 16:22
现实中还是好人多,那种救人后流血又流泪的事太多了,我认识人里就有一个帮摔倒的老人反而被诬陷赔了几万。救人现在是真伤不起了
[ 本帖最后由 snk569 于 2011-10-21 16:24 编辑 ]
greystar
发表于 2011-10-21 16:38
没个千八百万的,谁敢扶呀!
galatea
发表于 2011-10-21 16:38
原帖由 同庄共枕 于 2011-10-21 14:47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31*# #*31*#
不是18个人的错!
上层建筑造就了这个社会!
有道理,说到点子上了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
zlqx
发表于 2011-10-21 16:44
从18个人可看出整个中国人当前的道德水平。不关18人的事,这是我们整个社会道德沦丧,整个社会的悲哀。
HHLP
发表于 2011-10-21 17:55
扪心自问,如果当时你在现场,你会去救她么?
不是18个人的问题,是社会的问题。
gzgsjjc
发表于 2011-10-21 18:20
这件事情应该追究的是小悦悦的父母和第一个司机的主要责任。
山野333
发表于 2011-10-21 20:33
这件事情应该追究的是小悦悦的父母和两个司机的主要责任。#mad#
荡徒草
发表于 2011-10-21 21:47
小悦悦走了,这个可爱的小天使还是走了,在晨光熹微、黎明还未降临的凌晨三点。但愿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没有残忍与冷漠,没有人情浇薄、闲言碎语。小悦悦走了,这个生年只有两岁的女童,还未来得及鲜花盛开,还没有阅读世间繁华、没有领略人间美好,就这样走了。
如果小悦悦被碾,18名路人默然经过而不施救,我们该向小悦悦说声对不起。那么,面对小悦悦的撒手人寰,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默哀,在内心深处点一支叫做良知的蜡烛。这支蜡烛照不出小悦悦的明亮未来,却能照出我们人性的小,照出人间的苦难与挣扎,照出这个尘世的灰暗和阴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