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gfeiyang 发表于 2011-10-1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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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美国社保制度为9.11事件遇难者“买单”
据估计,9.11事件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几千亿美元,当然,这只是包括初期的医疗费用、遗属津贴、保险赔款、重建投资等;对致残致伤人员的补偿将一直持续到将来的正常死亡为止。在9.11恐怖袭击中,世贸中心双子大厦中死亡或失踪人数为2823人,五角大楼死亡或失踪184人,宾州飞机坠毁中死亡或失踪40人;世贸中心大楼附近方圆2500平方英尺的街道的办公区受到了毁灭性的损坏,700多家小公司受到了严重影响,大约7000居民腾空了受损的居所;据有关估计,纽约市在2001年最后3个月里大约因此而丧失了12.5万个就业机会。
谁应该为遭到恐怖主义袭击所产生的经济连锁反应买单?美国社会保障系统的补偿功能是什么?通过什么手段和工具对如此巨大的突发灾难事件进行有效的补偿?政府在补偿过程中是如何运作并实现其补偿“买单”的目的?
我们知道,美国基本社保制度体现在巨灾补偿机制方面的项目主要有2个。一个是“养老、遗属与残障保险”计划即常说的“OASDI”,美国人经常挂在口头上的“社会保障”这个概念就是指这个计划,在美国它是狭义上的社保制度即简称为“老遗残保障”的制度。另一个体现在医疗保险方面。
先看“老遗残保障”制度的巨灾补偿作用。
在美国9.11事件两周年的时候,美国社保总署发布了一份报告披露,社会保障制度为9.11事件中涉及到的残疾和遗属津贴的支付为大约6700万美元,每月支付约3百万美元左右。在9.11之后的几天里,美国社保总署总共接待了来自2281个家庭的5629人的遗属与残障津贴的申请,其中绝大部分给付是9.11事件中的亡者的遗属津贴。在美国社保制度的框架里,遗属津贴制度本来就是一个主要社保项目,2001年当年全国大约有200万儿童享有遗属津贴的待遇,平均每个子女是554美元/月。根据规定,9.11事件中死亡人员的家庭成员享有获得遗属津贴的资格,截止到2003年9月两周年时,在美国社保总署领取遗属津贴的遗孤为2375人(其中,纽约州死亡人数最多,是2200名),配偶853人。除了每月的津贴以外,一次性津贴的受益人是1800人,总计为5028人。9.11事件中领取残障津贴的人数远远少于遗属津贴的人数,2003年每月向498名受伤致残人员支付残障津贴,此外还有81名配偶和子女。
再来看医疗保险的补偿作用。
众所周知,美国没有覆盖全民的强制性医疗保障制度,只有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的“医疗照顾计划”和针对穷人的“医疗救助计划”。9.11以后,除了死亡待遇以外,医疗救助工作完全是由全美红十字会承担起来的,主要内容就是对9.11事件的受伤者和患病者的医疗服务提供“经济救助”,资格条件的限制是必须在2001年9月11日至9月18日这一周之内发生的上述伤残患病者。提供经济救助的形式主要有三:一是针对商业医疗保险投保者“共同支付”部分进行救助;二是对“老年医疗照顾计划”、“穷人医疗救助计划”、社会基本保险的残障保险等计划不予报销的部分进行救助;三是对不属于精神病处方的不给报销部分进行救助。慢性病不在红十字会救助范围之内。
美国2006年5月26日的《纽约时报》报道说,美国红十字会近来做了一次民意测验,结果发现,9.11事件虽然已过去5年,但其留下的心灵伤痛却永远挥之不去。根据红十字会发布的这份报告,2/3的遗属和遇难家属目前在精神上还没有恢复正常,在1500名幸存者中,40%的成年人说他们需要额外的服务,以期在精神上予以健康治疗和经济上的援助以及医疗上继续获得服务;该报告还发现,当时地面参与救助的平民百姓在精神上遭受的创伤是最大的,红十字会为此于2002年留存了9000万美元用于未来几年里的上述服务,并建立一个“美国红十字会9.11恢复计划”,该计划已对纽约、新泽西和其他州的6万人和家庭提供了帮助;“恢复计划”执行主席古德曼说,“我们着眼于长期的问题”,恢复精神健康计划的服务工作将持续到2007年底,然后拟将某些工作转移到社区中继续进行下去,同时把社会各界捐助的许多资源保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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