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x99 发表于 2011-8-20 13:59

融资融券转正在即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在上述草案中对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规则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并同步研究了作为融资融券业务配套机制的转融通业务规则,以为融资融券业务由试点转入常规做好必要准备。

  同日下午,证监会发布《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长久以来,关于转融通业务我们都缺乏相关的管理办法规定,这次我们推出这个试行办法,是为相关业务做好基础准备,待征求意见结束,各方达成共识以后,做好准备后,才能进一步地推进相关业务。”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

  虽然只是三个征求意见的发布,但其背后的意义深远,他们的推出,意味着券商这个长久以来依赖于经纪业务的行业,即将迈出创新性的一步,这一场新的盛宴,整个行业都在屏息以待。

  全行业盛宴

  自2010年3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正式启动以来,已超一年时间。“一年多来的试点实践表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规则总体上是可行有效的。”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出。

  而此次的针对融资融券相关规定的修订征求意见推出,则是从基本的制度构建层面,为去“试点”化打下基础。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主要做了三方面修改。

  首当其冲的,是将为转正而做的门槛放松,其关键点在于将融资融券业务作为证券公司一项常规业务,取消了试点阶段对该项业务资格的较高净资本水平和分类评价结果要求。

  据了解,试点施行最初,此项业务的门槛为50亿净资本和A类券商资格,随后改为30亿净资本要求和B类券商资格。

  “今后将会转为常规业务,满足相关常规业务许可的要求即可。”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出。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只要是正常经营的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已满3年,注册资本、净资本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增加业务范围的要求,就具备了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基本条件。

  这背后是门槛的大大降低,比如从事多项业务的券商,只要满足5亿的净资本要求、从事单一经济业务的券商只要满足一亿净资本要求即可。

  这或意味着一场全行业的盛宴。“估计全行业的绝大多数公司都能达到这个标准。”上述负责人指出。

  此外,修订征求意见吸收试点期间的成熟经验做法,要求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仅要建立健全相关业务制度,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做好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提示,还要求融资融券业务方案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专业评价,准备情况通过证监局的现场检查,融资融券业务技术系统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组织的技术系统联网测试。

  “核心在证券公司对于客户的风险控制,据目前所了解的情况,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一年多来还没发生强制平仓的情形,即使是股市剧烈波动时,也未出现该种情况。”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

  进一步强化适当性管理和客户服务的要求也是应有之义。修订征求意见中不仅要求证券公司充分了解客户的情况,力求做到让了解业务规则和有相应风险承担能力的客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而且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同时要求证券公司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效实施,客户资料完整真实。

  上述负责人表示,考虑到经过修改后,相关内容已经成熟,为此,删除了原名称和条文中的“试点”字样,《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也做了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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