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lwy 发表于 2011-1-15 21:19

600020 居然是这么一家“暴利”企业啊

河南农民逃费368万案涉案高速公司(中原高速600020)半年收费10亿

  本报讯 (记者褚朝新)因被控逃高速公路费368万元被判刑无期的时建锋,13日突然曝出自己是替弟弟顶罪,而且高速公路内部有“内鬼”。昨日凌晨,平顶山中院连夜对外公布再审此案。

  法院开发布会宣布再审

  昨日,平顶山市中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宣布对“时建锋因诈骗被判无期徒刑”一案再审。整个发布会,持续仅一分多钟,相关官员念了一份简短的通报。

  该院政治部副主任韩俊杰称,“时建锋因诈骗被判无期徒刑”一案宣判后,引起公众关注和热议,该院立即组织人员对该案进行复查,1月13日时建锋供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

  据央视《今日说法》报道,时建锋接受采访时称自己是替弟弟顶罪的。车是弟弟买的,买车时他不在家更不在场,替弟弟开车也就两个月左右时间。当时愿意顶替,就因为两人是亲兄弟。此外,高速公路内部有“内鬼”。

  平顶山政法系统一官员称,时建锋突然说自己是替弟弟顶罪的,弄得法院很被动。当地公检法三家高层官员连夜研究采访录像后,决定紧急启动再审程序。

  知情人士称,时建锋向媒体称替弟弟顶罪后,法院当晚提审了时建锋。昨日,平顶山市检察院发布简短回应,称一方面感谢媒体的关注和监督,此外在案件重审时将依法将此案办好。

  警方未能抓住疑犯弟弟

  上述政法官员称,警方已赶往时建锋弟弟家进行抓捕,但其不在家中。

  此前,平顶山市检察院指控:2008年5月至2009年1月,时建锋非法购买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悬挂到自己购买的两辆自卸货车上,通行郑石高速公路运送沙石,累计骗免通行费368万多元。

  平顶山市中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

  审理中,时建锋没有聘请辩护律师。此案判决后,时建锋曾表示服判,没有上诉。


  ■ 调查

  涉案高速公司半年收费10亿

  时建锋案被媒体报道后,社会舆论纷纷指责高速公路收费太高。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煜伟向媒体解释,按照标准,未超载载货类汽车基本费率是0.11元∕公里,超载超过30%以上部分,暂按基本费率3倍线性递增至5倍收费,超过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5倍计算通行费。

  金煜伟称,大幅超载的车辆,对高速公路具有极大的破坏力,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超载的收费包括对道路过度使用的补偿。被告人在假牌照掩饰下有恃无恐,严重超载又高频率通行,因此最终的通行费是个较大的数字。

  该公司发布的2010年上半年年度报告显示,郑漯高速、漯驻高速、郑州黄河大桥、郑尧高速4条收费道路作为该公司主营业务,上半年的营业收入总额超过10亿。

  该公司官网发布的营业收入信息显示,连续多年该公司利润总额都多达数亿,“为目前河南省交通行业唯一一家上市公司”。

qlb76 发表于 2011-1-15 21:25

#*22*# 上市公司就这样,没业绩的拼命吹嘘业绩有多好,在不行就给你画个饼,让你相信以后业绩会好起来。业务很好的上市公司,就拼命隐瞒,截留利润。这个畸形的市场,不能靠业绩去炒。

6ww1968 发表于 2011-1-15 22:13

#*P# #*P#

伦杰周2 发表于 2011-1-16 01:45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个法院荒唐之极

所谓的诈骗金额,都是推算出来的,根本没有证据。最最离谱的是,罚款金额也当是诈骗金额。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骗了我1块钱,按我家规矩,骗我一块钱就要罚你10万块,你没10万给我,那你就是诈骗了我10万块。这种做法是不是很荒唐?但就是这么荒唐的事,都罪名成立了!!

那个罚款的推算方法也是可笑之极,你不交过路费的次数可以从录像看出,有证据,这可无话可说,可说人家超载,要罚十倍八倍。证据在哪里?你检测过他的车么?如果检测超载为何不立刻拦住开罚单?既然你没有这样做,那你就没有证据证明对方超载,凭什么罚人家超载钱?

忽悠忽悠忽悠 发表于 2011-1-16 02:33

#*22*# #*22*# #*22*#牛的是收费,不是业绩,能收这个钱的,要打理的地方不少哦

echoe 发表于 2011-1-16 08:44

东升1220 发表于 2011-1-16 08:51

#*)*#

yutsing 发表于 2011-1-16 09:10

但报表出来没有那几个亿,这钱都不知道哪里去了。#*29*#

东升1220 发表于 2011-1-16 09:19

原帖由 yutsing 于 2011-1-16 09:10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报表出来没有那几个亿,这钱都不知道哪里去了。#*29*#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mad# #loveliness#

股市小伞 发表于 2011-1-16 09:37

#*P# #*22*#

短线把握 发表于 2011-1-16 11:00

97boy1672 发表于 2011-1-16 15:13

#*29*# 楼主知道的太多了

acdhh 发表于 2011-1-16 18:22

报表出来没有那几个亿,这钱都不知道哪里去了。
中原高速!!!!!!!!!#*25*# #*25*# #*25*#

跑起来 发表于 2011-1-16 19:33

原帖由 伦杰周2 于 2011-1-16 01:45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个法院荒唐之极

所谓的诈骗金额,都是推算出来的,根本没有证据。最最离谱的是,罚款金额也当是诈骗金额。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骗了我1块钱,按我家规矩,骗我一块钱就要罚你10万 ...
按常理来说,你扶了别人,肯定是你撞了他,天朝法官最常理了。南京老太案没见识过吗???

不死鸟1234 发表于 2011-1-16 20:06

最新的消息是法院一帮人都停职了,好呀

yutsing 发表于 2011-1-16 20:19

舆论的力量是强大的,罪恶的细菌在阳光下必将死亡。#loveliness# #loveliness# #loveliness#

mqy1535 发表于 2011-1-16 20:41

已阅~~学习了~~

Chencheng9325 发表于 2011-1-16 21:12

 金煜伟称,大幅超载的车辆,对高速公路具有极大的破坏力,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超载的收费包括对道路过度使用的补偿。被告人在假牌照掩饰下有恃无恐,严重超载又高频率通行,因此最终的通行费是个较大的数字
也许可能解释成
如果是真牌~~大幅超载就没有破坏力,没有安全隐患

againhold 发表于 2011-1-16 21:19

法院是维护强势集团的利益的,谁代表弱势的P民#*31*# #*27*# #funk#

GP小白 发表于 2011-1-16 21:29

看目前世道,,再看某类影片及宣传,,,,其实,某类人当P民就是个傻子,,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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