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8日 17:51:0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
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
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
证监会 公安部 监察部 国资委 预防腐败局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现就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内幕交易,是指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行政审批部门等方面的知情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在公司并购、业绩增长等重大信息公布之前,泄露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谋取私利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合法权益。证券法第五条规定,“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二条对内幕交易、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行为的量刑和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
当前,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一些案件参与主体复杂,交易方式多样,操作手段隐蔽,查处工作难度很大。随着股指期货的推出,内幕交易更具隐蔽性、复杂性。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内幕交易的危害性,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根据刑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齐抓共管、打防结合、综合防治的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促进全社会参与。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普及刑法、证券法等法律知识,帮助相关人员和社会公众提高对内幕交易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制度,有效防控
内幕信息,是指上市公司经营、财务、分配、投融资、并购重组、重要人事变动等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但尚未正式公开的信息。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是防控内幕交易的重要环节,对从源头上遏制内幕交易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提高防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抓紧制定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制度,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接触内幕信息管理办法,明确内幕信息范围、流转程序、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要求,并指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的机构和人员。二是尽快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按规定实施登记,落实相关人员的保密责任和义务。三是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停复牌等相关制度,督促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四是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内幕交易防控工作纳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五是细化、充实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规定,完善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和举证规则,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
所有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都要符合保密制度要求,简化决策流程,缩短决策时限,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研究论证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在相关证券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进行。
三、明确职责,重点打击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对涉嫌内幕交易的行为,要及时立案稽查,从快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已立案稽查的上市公司,要暂停其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行政许可;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措施,暂停或取消其业务资格。公安机关在接到依法移送的案件后,要及时立案侦查。各级监察机关、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对泄露内幕信息或从事内幕交易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各地区要按照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各项制度,完善配套措施和办法,强化监督,严格问责,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建立和完善案件移送、执法合作、信息管理、情况沟通等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防治体系和强大打击合力。证监会要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等部门抓紧开展一次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专项检查,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震慑犯罪分子。 相信我吗
请回话主力们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loveliness# 中国央行宣布自11月29日开始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北京时间 2010年11月19日 18:32】 相信我吗
请回话主力们 相信我吗
请回话主力们 我没钱..并不代表我没思想!!!!!!!!!!!!!! #*22*# #*22*#
回复 #29 苏北人 的帖子
没钱,就去挣钱去呀。股市是我们有钱人挥霍的地方。#*29*# 进来是猪..出来是鸡
不出政策也行
那么抓人好乐 #loveliness# #loveliness# 中央有关部门和企业齐心协力控物价2010年11月19日 20:09:05 来源: 新华网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新华网北京11月19日电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新华社记者19日连线中央有关部门和企业了解到,目前,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铁道部等部门和企业已积极行动起来,正着手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发展改革委:派出督查组分赴价格涨幅较大地区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确保市场供应,促进价格稳定;增强调控针对性,改善价格环境;健全价格监管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强主要农产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需衔接。
发展改革委还商请有关部门加快完善价格监管方面的法规;并将派出督查组分赴价格涨幅较大的地区,进行检查督导,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财政部: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完善补贴制度,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
为此,财政部已会同民政部对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将会同民政部指导各地采取适当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或补助水平、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一次性补贴等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
此外,财政部还将会同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统计局研究建立健全基本生活费用上涨与城乡低保家庭生活补贴联动机制,指导各地及时跟踪分析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城乡低保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在保障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方面,财政部表示,将加强对各地的监督检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隶属关系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铁道部:保证重点物资运输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加大新疆棉外运力度,继续实行化肥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优先保证发电用煤运输。
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表示,今年以来,铁路部门克服运力紧张等困难,全力保障煤炭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截至目前,全国349家直供电厂存煤已达3800万吨以上,可耗天数超过17天。
王勇平说,铁道部已要求各铁路局再接再厉,加强运输组织和指挥调度,努力保持装车上量,保证重点物资运输,做好春运准备等工作;认真抓好今年运输收尾工作,防止出现松懈思想,保证工作力度不减、增运势头不减。 农业部:努力扩大冬种特别是蔬菜面积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措施,保持农业稳定发展;抓好冬季蔬菜生产,增加越冬蔬菜供应。
为此,农业部部长韩长赋19日主持召开了部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抓好冬季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工作。
会议决定,努力扩大冬种面积,特别是蔬菜面积。大力开发南方冬季农业,引导农民利用冬闲田发展冬油菜、鲜食玉米、冬马铃薯、蔬菜等高效作物;扩大南菜北运蔬菜种植面积,增加速生蔬菜生产;增加北方设施蔬菜生产,统筹抓好菜篮子产品供应。力争今年冬春蔬菜面积增加800万亩,冬种马铃薯面积增加200万亩。
会议还决定,加强在田作物管理,指导农民加强田间管理,科学运筹肥水,强化病虫防控,搞好防灾抗灾,争取明年夏季粮油好收成;对粳稻、棉花、油料、糖料等重点品种生产,及早安排明年农业生产,确保春耕生产顺利推进。 商务部:重点开展今冬明春蔬菜市场产销衔接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确保市场供应,促进价格稳定。
目前,商务部已制定了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方案,出台了做好蔬菜流通工作指导意见,采取了加强产销衔接和区域调节、对蔬菜价格实行每日监测、完善强化储备体系并及时进行储备投放等多项举措,以保障蔬菜市场供应。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重点开展今冬明春蔬菜市场的产销衔接,进一步加大供应力度,保障市场的供应;进一步完善流通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特别是预冷和冷藏的设施建设,扩大“农超对接”范围。 工商总局:采取七项措施加强市场监管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表示,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整治假冒伪劣,强化消费维权:
——全面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及时掌握粮食收购市场动态;
——严厉打击农产品市场中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炒作行为;
——依法查处致使价格过快上涨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严厉查处市场经营者销售冒充“绿色”蔬菜抬高菜价的行为;
——鼓励农产品“场地挂钩”“场厂挂钩”,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对消费者反映的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以粮、油、肉、蔬菜、禽蛋、豆制品、奶制品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