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mgc20045112 发表于 2010-7-3 12:05

足球的规则该改改了。

凌晨进行的乌—加之战,加时赛乌队苏亚雷斯的“排球手”档出了加队的一个必进球。虽然乌拉圭队和苏亚雷斯也因此受到了处罚,但是这样的比赛结果对于加纳确实太不公平了,因为不是那只手,人家的球必进无疑,不是一个红牌+点球就能挽回的。。。。对于这样胜之不武,若不改规则,今后发生这样的事肯定很多。(声明:本人两队的球迷都不是)
    建议将规则改成:比赛中若是发生上述类似事件,则直接判进球有效,并且对犯规队员直接处以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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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shangel 发表于 2010-7-3 12:13

一、这事不好操作,因为你无法准确判断球是否就能一定进球门!虽然画面上这个球是一定会进球门的,但如果手球距离离大门远点,再远点呢??你是判进还是不进??若照你那种判罚,估计大家以后进了禁区,首先找的不是球门了,而是对方队员的手了!
二、对于手球的判罚也是模糊的,若是打在手臂与肩膀之间如何判定?这种判罚本来就很个性化。
三、目前的判罚没什么问题,同样可以参照禁区内背后铲人,单刀球禁区外犯规等,这些都是直接红牌,如果不红牌同样会导致进球,难道都不管了,全判进球有效???那还不乱套???

wmgc20045112 发表于 2010-7-3 12:24

恩,2楼的同治说的有道理。。干脆改成,球员上场比赛,手全部用麻绳和身体捆结实得了,象枪毙犯人那样。。#*22*#

古堡 发表于 2010-7-3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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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2楼的同治说的有道理。。干脆改成,球员上场比赛,手全部用麻绳和身体捆结实得了,象枪毙犯人那样。。#*22*#
那球别踢了。一个飞铲完了之后,这人想站起来估计不费点力气恐怕难了#*29*# 还是让少林寺的来踢球吧,一个鲤鱼打挺#*22*#

fylytiger 发表于 2010-7-3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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