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上三下 发表于 2010-5-26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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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五上三下 于 2010-6-12 20:32 编辑 ]

五上三下 发表于 2010-5-26 21:50

已经投诉到〖违规举报和处罚公布区〗了,“我的贴被无辜删除,望处理”。真不懂 yxlxb 为何这样乱用权限。

寂寞自由 发表于 2010-5-26 21:58

我看了下,被移走的原因应该是你在帖子中提供别的网址,这是违反本论坛版规的。#*22*#

ST天胶 发表于 2010-5-26 21:59

(六)为维护论坛自身利益,禁止非法做广告行为,禁止非法连接其它网站、论坛的行为。以上行为若合法需和论坛管理人员协商。此类非法行为,一旦发现,做禁止登陆的最严厉处罚。

hhts126 发表于 2010-5-26 22:20

#*)*#

五上三下 发表于 2010-5-26 22:49

哦,这么一说就想起来了,原帖我没有备份,贴里好像说了一次我写的原创出处,贴了一个原帖的网址链接,这是事实,我一般只在这两个地方写点东西。不能算是广告吧。

行了,误会误会。

wlhlesley 发表于 2010-5-26 22:51

误会误会
老乡表生气了
既然是误会,以后发帖别发其他网站的地址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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