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uhai 发表于 2010-5-12 16:57

致送人听闻斑竹:我违反了哪一条版规?为何又转移我的帖子?

你们这些斑竹,除了转移帖子还会做什么呢?

在转移我的帖子,请告诉我违反版规哪一条,好吗?这是起码的要求吧。作为一个斑竹,能不能对自己要求高一点!?别老做一些弱智的举动好吗?

那个方圆王为何不能质疑?他的行为应该受到质疑。
既然你们搞了这个论坛,就别这样小家子气好吗?既然是公共论坛,就不是某人的自留地。随意的隐藏、转移版友的帖子是不是违反了论坛的版规,违反了基本的论坛交流道德?

别用警告来吓唬人,若说警告,应该警告那些不知礼仪不守道德的版主、站长!
#*22*#

[ 本帖最后由 tjuhai 于 2010-5-12 17:00 编辑 ]

comeoff 发表于 2010-5-12 17:01

楼主消消气,和气生财

送人听闻 发表于 2010-5-12 17:02


http://bbs.macd.cn/thread-748269-1-1.html

你自己看看吧,不多说了!#*19*# #mad#

tjuhai 发表于 2010-5-12 17:03

我已阅读2次,还是不解,请版主明确解答。

虾米大虾 发表于 2010-5-12 17:04

没抓你文字狱已经是对你最大的宽恕了#*22*#

送人听闻 发表于 2010-5-12 17:07

回复 #4 tjuhai 的帖子

第七条明文规定,对版主管理有疑义的可用短信与相关版主或者版区总版主联系,也可在〖网站事务处理〗提出申诉,因此闹事的,先沟通劝告,不听劝告的按照论坛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送人听闻 发表于 2010-5-12 17:09

望你能认真对待哦,珍惜自己的得来不易的权限哦#mad# #*11*#

tjuhai 发表于 2010-5-12 17:09

“对版主管理有疑义的可用短信与相关版主或者版区总版主联系,也可在〖网站事务处理〗提出申诉,因此闹事的,先沟通劝告,不听劝告的按照论坛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阁下不介意的话,我把短消息的内容发出来。

1、在“管理”之前为何不能与版友先沟通?这种傲慢的态度,本身就不合理。
2、我的帖子被无故隐藏,我在此发帖质疑,追问。又被转移,我继续质疑,追问。———这是闹事?你们比我D还霸道啊。
#*22*#

tjuhai 发表于 2010-5-12 17:15

原帖由 送人听闻 于 2010-5-12 17:09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望你能认真对待哦,珍惜自己的得来不易的权限哦#mad# #*11*#

cao搞的权限好像拜版主所赐。
你们如此的做法,权限又有何可珍惜的。

ylqin222 发表于 2010-5-12 17:16

不明声像,前来围观

哈哈哼哼 发表于 2010-5-12 18:45

我已经告诉你多次了,对管理有意见的帖不能发在实战版,不要再说什么不懂版规了。

哈哈哼哼 发表于 2010-5-12 18:49

方圆王能质疑,但是你不能发在实战版,发在实战版就是违规,既然来这个论坛,你就要遵守这个论坛创办人定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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