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p1982 发表于 2010-4-30 17:04

#bb# #bb#

liang8515 发表于 2010-4-30 23:44

唉,什么时候可以给当事人申辨啊。

小小刘方 发表于 2010-5-1 00:16

先感谢国家,再感谢家人#*29*#

waterland 发表于 2010-5-1 00:33

不要在大陆报道这些事情就完事了. #*22*# #*22*#

xfcaibing 发表于 2010-5-1 08:17

中国运动员的荣誉属于国家,丑闻却都属于个人。

ccm118 发表于 2010-5-1 08:18

不明真相的P民围观!

yutsing 发表于 2010-5-1 08:34

体育总局的言论真够无耻卑鄙的#*25*# #*25*# #*25*#

红军领袖 发表于 2010-5-1 08:53

llccl4 发表于 2010-5-1 11:29

无法弄,不好说#*(#

hjwzq 发表于 2010-5-1 14:12

说明中国人喜欢造价年龄。估计受国家体育总局的指示。

那时 发表于 2010-5-1 15:47

淡定
我从来不看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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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杯具啊 丢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