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ly
发表于 2010-1-7 14:34
就不信它不抽一下#*29*#
假作真时真亦假
发表于 2010-1-7 14:39
上午清仓,下午就遇大跌,不能不说是上天眷顾呀。
今天没有跑掉的,等下周一的小反弹吧,那是应该是短线的最后一次机会吧。
还是那句话,长线看涨。长线客和上班族可以忽略波动,捂股过春节也无妨呀。
avocat
发表于 2010-1-7 14:41
melody!#*29*# #vv1#
奔放的红花仔
发表于 2010-1-7 14:47
日线真难看,不过小时级别的超卖,应该会弹一下。
ST天胶
发表于 2010-1-7 14:51
继百万赌局之后,近期叶荣添又因为自己的“大嘴”遇到了新的麻烦。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金海,近日在其标题为《叶荣添!红十字会喊你去捐宝马》的博客中表示,叶荣添去年11月24日在其博客中承诺,如果事后证明当天的股市是去年的第二个顶部,与自己预测的相反,他将向中国红十字会捐赠一辆宝马,这个承诺是有法律效力的,现在叶荣添应该为自己的诺言买单。否则,中国红十字会应该向其追讨。
叶与红十字会是赠与关系 赠与合同成立具法律效力
刘金海律师在博文中表示,叶荣添09年11月24日在其博客中写道:“如果将后的走势证明今天就是今年第二个顶部,我愿意捐出一辆宝马X54.8i尊贵版给中国红十字协会当救护车抢救受伤的股民,以此来弥补我对行情判断的失误。”而去年股市最后收盘只报收3277.14点,比2009年11月24日的当日最高点位低了近百点,09年11月24日创出的3361.39点自然成为了去年的第二个顶部。
刘律师认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国红十字会作为担负社会公益职责的机构,对于叶荣添先生的“善举”从法律上讲并无拒绝的权利,而是应当“欣然接受”,且股市的走势恰恰证明所附条件,即“11月24日为去年第二个顶部”也已经成立。由此,叶荣添和中国红十字会间由此已经形成了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关系,双方赠送X54.8i尊贵版宝马汽车的合同成立并生效。
叶荣添无权撤销履约义务 红十字会是股民必须笑纳
刘律师举出《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其第二款亦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叶荣添捐车此举显然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且无撤销权利,只有履约的义务。
刘律师认为,叶荣添去年年可谓是中国股市异军突起的人物,新浪博客点击量达一亿四千多万人次,全国多场商业演讲门票据说动辄也是上千元,其目前的博客影响力更令他在股市中大为获益,可谓赚足了眼球和经济效益,而他获得的经济收益,自然是千千万万股民付出的结果。这些利益与他的道德义务应该是对等的,况且这也是叶荣添先生的主动真实意思的表达,中国红十字会为了众多受伤股民的利益,自应感谢并必须笑纳。
叶荣添反驳称深市创新高 律师敦促叶荣添兑现承诺
如果叶荣添反悔怎么办?刘律师还举出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也就是说,叶荣添此次的承诺不仅仅是说说罢了。如果叶荣添不履行捐赠承诺,中国红十字会有权利也有义务要求其缴付,直至采取法律手段。“除非有证据证明叶荣添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了,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的条件,否则他必须向红十字会捐赠X5 4.8i尊贵版宝马汽车。”
不过,叶荣添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却真的“反悔”了。他说:“我在11月24日的博客中并没有说是上海股市,深圳股市11月24日之后的确创新高了,所以我说11月24日不是去年的第二个顶部,一点也没错啊,当然也就不用捐宝马啦。”“这明显是在耍赖,中国股市代表性的指数都是沪市的,大家通常都这么理解的。”对于叶荣添的反驳,刘金海律师表示。他认为中国红十字会应该要求叶荣添兑现承诺。
ST天胶
发表于 2010-1-7 14:52
什么叫无耻者无畏, 这就是
avocat
发表于 2010-1-7 14:54
能抄底吗?#*31*#
得幸
发表于 2010-1-7 14:55
这波杀的够猛
ST天胶
发表于 2010-1-7 14:56
http://www.e-rest.cn/uploads/media/091226/1-091226230K2.wma
换一个试试,还是上面那歌#*22*#
奔放的红花仔
发表于 2010-1-7 15:01
疯狗还是很有煽动力的,看到他带着老师GF跑路躲校长追杀那段,湿了~~还特意去土豆瞻仰了一下古惑仔 - -#
奔放的红花仔
发表于 2010-1-7 15:04
贴子右下角 评分那加分的。
奔放的红花仔
发表于 2010-1-7 15:08
眼花了,赶快编辑掉。
[ 本帖最后由 奔放的红花仔 于 2010-1-7 15:11 编辑 ]
股钱
发表于 2010-1-7 15:10
#bb# #bb#
ST天胶
发表于 2010-1-7 15:10
今天大单流出120.40亿元,大单净卖10.48亿股
之前说银行可能面临重估,今天银行就是主力空头
今天唯一硬朗的银行就是兴业,不可否认兴业银行真的很不错
但是如果所有的银行都被赋予低溢价,那它又有什么理由独自享受高溢价呢?
收盘涨241,跌1377
我的自选里245,涨24
ST天胶
发表于 2010-1-7 15:12
原帖由 奔放的红花仔 于 2010-1-7 15:08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眼花了,赶快编辑掉。
编辑的还挺快,哈哈
得幸
发表于 2010-1-7 15:16
银行已经调整了4个交易日了啊
sti4yy
发表于 2010-1-7 15:17
新年第一跌,继续看戏。
ArJane
发表于 2010-1-7 15:17
偶前天连套子里的PP都卖了,感觉年前应会到3000以下#*27*#
xyq727118
发表于 2010-1-7 15:17
我来了#*22*#
奔放的红花仔
发表于 2010-1-7 15:20
今年主基调不是维稳吗,银行股这么搞那不是没得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