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q_009 发表于 2009-5-25 19:48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发布 将研究开征物业税

 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发布 将研究出台收入分配调节意见  本报讯 (记者 张楠) 国务院今天通过并对外正式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收入分配将出台新的改革方案,以控制收入分配差距。
  《意见》提出,将研究出台关于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收入分配差距。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落实最低工资制度。
  今年研究开征物业税
  《意见》提出,今年要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收制度;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以上工作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建设部负责。
  广电和电信双向进入
  《意见》提出,今年要继续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制定出台配套监管政策,加快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深化邮政体制改革,推动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
  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加快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和农电体制改革。
  制订出台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2040.559,8.49,0.42%)改革,扩大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范围。
  抓紧研究制订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
  制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意见
  《意见》提出,今年要研究出台关于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发展改革委牵头)。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收入分配差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负责)。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
  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制订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研究解决农垦职工社会保障问题。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业内观点
  征收物业税 短期利空长期利好
  征收物业税的说法由来已久,因此,对于不少业内人士来说,认为这是大势所趋。相对来讲,他们更关心何时征,怎么征等政策细节问题,这也决定着该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大小。
  中原地产北方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介绍说:物业税是持有环节的一个税种,在国际上,物业税通常被称为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每年根据房产的评估值或租金按一定比例来征税。而目前我国的做法与国际上有很大差距,一般在开发环节就会先收一个比较高的70年的土地出让金,在交易环节再收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这样购房人在购买、流转环节成本很高,而持有环节成本很少。如果我国开征物业税,应该是税种的一个系统调整。那么大家就会关心土地出让金是否会减少?流转环节的营业税是否会取消?从第一套房开始征,还是从第二套房开始征等,这些细节不确定,还无法判断该政策对楼市的具体影响。但李文杰特别强调,尽管如此,从房价上看,该政策对楼市的影响还是“利空”的,但从减少房屋空置率、提高城市可持续性发展方面来讲,应该是利好的。

openglcplusplus 发表于 2009-5-25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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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zhe 发表于 2009-5-26 08:25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5月25日播出):国务院近日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要把应对危机作为深化改革的契机,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切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意见要求

  一、要加快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激发市场投资活力

  二、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渠道

  三、大力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节能环保体制改革,努力转变发展方式

  四、着力优化产业结构与所有制结构,推动服务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五、加快推进民生领域改革,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

  六、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七、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

  八、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

  九、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构建现代金融体系

  十、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健全开放型经济体系

  十一、积极推进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全国改革提供示范和借鉴。

送人听闻 发表于 2009-5-26 10:19

物业税一旦开征炒房或颗粒无收

  ▲易宪容(博客):目前房地产税比重偏低,市场炒作严重,个人住房消费盲目扩张,导致房价虚高。
  ▲刘桓:开征物业税将增加屯房捂盘者的持房成本,"逼迫"炒房者降价出售存量房。
  25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今年要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收制度;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名长期关注物业税的知名专家。
  据了解,不动产税又称房地产物业税,它是一种选择性的财产税。通常的不动产税是指不动产保有税,即对自然人或法人所持有的不动产进行课税。一般来说,不动产保有税的课税对象只限于土地及房屋。
  此前,北京、辽宁等10多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有关物业税的开征讨论也持续了四五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评价说,国务院发布研究开征物业税的通知,实际上是将物业税提上研究立法的日程,相信该新税种会很快出台。
  现状:房地产税比重偏低
  炒作严重导致泡沫
  著名经济学家易宪容认为,目前房地产税比重偏低,仅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36%,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仅为8.12%。正因如此,房地产市场炒作严重,个人住房消费也盲目扩张。
  易宪容指出,中国的房地产税收政策的严重不足,造成了房地产市场严重的财富分配不公,也使房地产开发商缺乏生产中低端产品的动力。同时,持有较多住房的投机者也不愿把住房流入市场,从而人为制造房地产供求关系的紧张,不断地推高房价。
  "对消费者而言,在房价高企时,仅对流通环节课税,只能严重增加住房自住者的购买成本,降低自住房购买者的住房福利水平。在房价进入下降通道时,减少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也只是杯水车薪。"易宪容说。
  影响:加大屯房捂盘成本
  迫其降价售存量房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开征物业税应从长远考虑,不应过多顾虑对当前经济的短期冲击。
  刘桓评价说,当前房价虚高已成公认事实,如果长期听之任之,将产生更多隐患,一旦房地产泡沫破裂,造成房价暴跌,付出的代价更高,还不如从一开始就做好制度规范。
  "开征物业税将增加屯房捂盘者的持房成本,最终'逼迫'炒房者降价出售存量房,平衡市场供需关系。"
  除了加重捂盘者税负外,刘桓还认为,开征物业税将使开发商有更多动力开发中小户型,更利民生。
  易宪容也认为,在房地产炒作较为严重的地方,通过开征物业税,将使房地产炒作者颗粒无收,那么国内房地产的价格一定会回落到真实的市场价格上来,市场泡沫也会自然消退。
  预测:普通住宅影响不大
  高档豪宅才是对象
  贾康认为,除了营业性的不动产被物业税覆盖之外,首先可能被考虑覆盖的应该是高档豪华住宅,老百姓的自住住宅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刘桓也告诉记者,政府学界基本达成一致认识,基本自住需求者不征税,超过居住标准才课税。
  贾康表示,按照中央、省、市县三个财政层级,房地产税应该配置在市县层级上。因为一来税基的评估比较复杂和特别,只有放在最基层,才能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二来如果地方政府把它作为一个主要收入来源,就会尽力于本地投资和人居环境的优化,这样辖区内的不动产才能升值,它的税源也会随之扩大。 (广州日报)

送人听闻 发表于 2009-5-26 12:45

资源税改方案上报 破冰有赖行业变局

  原定年内推出的资源税改革,有可能因经济危机而延后。
  5月25日,一位煤炭从业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透露,据他们了解,资源税改革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
  国务院同日批转的《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称,中国将研究制定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
  财政部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孙钢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方案虽已上报,但何时推出并无明确的时间表。资源税改革时会对涉煤费用做些调整,但不会触及资源补偿费。
  中国矿业联合会副会长王燕国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考虑到国际金融危机对矿业的冲击,我们觉得目前宏观形势不好,资源税改革时机不成熟,至少应延缓出台。
  业内人士指出,对资源税改革推出时机的争论,实际上体现了相关利益方的复杂博弈。如果推行税费合一,势必影响原来收费部门的利益;而随着资源税明确改为地方税种,地方政府则对征税反应积极。
  而在5月25日公布的《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等负责,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负责,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改革,建立与资源利用水平和环境治理挂钩的浮动费率机制。
  地方煤协建议
  记者近日获得一份山东煤炭协会提交给山东省政府的报告,建议推迟资源税改革,并将资源税与涉煤收费合一。
  山东煤炭协会会长张英学告诉记者,今年年初,为了给政府制定煤炭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协会就"煤炭税费政策对山东省煤炭企业的影响"做了专题调研。
  经过调研,协会建议首先暂缓出台各种增加煤炭成本的政策。鉴于煤炭经济已经进入下行时期,煤炭企业经营困难,建议暂缓出台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征收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等增加煤炭成本的政策,支持煤炭企业提振发展活力。
  报告还提出,要尽快推进煤炭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合一。目前山东煤炭企业按吨煤3.6元缴纳资源税,按销售收入的1%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双重征收,增加了煤炭企业的税费负担。建议统筹考虑煤炭资源类税、费项目,加快税费制度改革,逐步实现煤炭资源税费合一。
  "综合成一条,就是先清理涉煤费用,再推资源税改革,这样对煤炭企业更为有利,也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张英学表示,山东省政府接到报告后,已经责成财政部门抓紧研究相关方案。
  "目前山东吨煤成本已达400元,"山东省煤炭行业协会会长张英学说,由于市场疲软,煤炭价格大幅下滑,煤炭企业现在货款拖欠快速增加,如果再提高煤炭资源税征收标准,企业生产经营压力越来越大,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将面临严峻挑战。
  在主张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税费合一的同时,张在报告中还提出一系列给煤炭企业减负的建议,包括维持煤炭产品13%的增值税税率;清理地方出台的价格调节基金、环境治理保证金等收费项目,并取消对煤炭企业征收的铁路建设基金和港口建设费;暂不在全国推广山西试点的煤炭可持续发展政策;加快电煤价格市场化改革步伐,取消煤炭价格双轨制,逐步建立煤炭价格市场形成机制等。
  张英学对本报记者表示,相关财政部门对这些建议表示理解,目前也已经开始做清理涉煤费用的相关工作。
  就煤炭行业的提议,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日前回应,增值税改革原则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煤炭行业属于资源型产业,企业的确受到了税率调整的影响,税负有所增加。他表示,应当通过其它方式减轻煤炭企业税收压力。
  行业冰期
  与地方煤炭协会暂缓推出的建议一致,中国矿业联合会也建议资源税改革缓行。他们顾及的是中国矿业经济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的现实。
  5月23日,在中国矿业投融资高峰论坛上,矿联副会长王燕国指出,除了较少受市场制约的黄金行业外,中国矿业经济受到同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整体低迷,目前尚未走出低谷。
  今年一季度,矿业经济的整体运行与去年同期相比,原煤、天然气、铁矿石产量上升,原油、十种有色金属产量下降,企业盈利能力锐减。
  以煤炭为例,由于增值税调整等因素,全国大型煤炭企业原煤单位成本为每吨327.13元,同比增加65.55元,致使煤炭企业利润增幅下降,亏损企业增加。
  铁矿石价格也因钢材市场的低迷一路振荡下行,以铁矿精粉为例,去年1650元一吨,今年已经跌至650元一吨。
  有色金属在一季度也出现全行业亏损,虽然与去年第四季度相比已出现减亏势头,但规模以上有色金属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仍同比下降27.07%。
  "一季度宏观经济出现急剧变化,局部有回暖迹象,但煤炭、钢铁和电力行业并没有出现明显好转,"王燕国说,国际金融危机仍在加深和蔓延,中国矿业经济整体形势仍不乐观。
  王判断,这种恶化态势未必会持续下去。"当前形势将促使全行业开始调整洗牌。"他说,在经历一两年的调整洗牌后,整体恢复是有可能的。
  考虑到宏观经济走势尚不明朗和资源型企业对税费的承受能力,目前如果强推资源税改革,提高征税标准,显然不是业内愿意看到的。
  孙钢也对记者表示,资源税改革肯定会推高矿产品价格,对经济回暖和部分资源型企业的经营均有一定影响。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也提议清理涉煤费用和资源税改革同步推进。他们主张合理调整煤炭税费结构,将煤炭增值税、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统筹合并。
  今年两会期间,煤炭行业以政协委员提案的方式,反映煤炭企业目前的税费负担--连同增值税改革、资源税调整,以及企业办社会职能、统筹外职工养老等费用,综合税费已经占到企业销售收入的50%。
  各方博弈
  "资源税改革过程中,涉煤费用会做一些调整。"孙钢说,这些费用有些是为调节企业利润而收取的,有些是在一定条件、一定环境下推出的,各地情况都不一样。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赵家廉表示,就资源税费而言,煤炭行业除了资源税、资源有偿使用税,还有一块是采矿权、探矿权的价款和使用费。他说:"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各项税费的界线不清,作用不明,既加重了矿山企业的负担,也阻碍了税费改革的调整空间。"
  业内分析人士指,国土部门有意将资源补偿费由目前销售收入的1%上调为3%甚至10%,如果提高资源税征收标准,势必挤占补偿费上调空间。
  矿产资源补偿费由中央和地方分成,中央分成部分归国土资源部统一调配,主要用于补偿地质勘探的费用。显然,不论是资源税改革还是税费合一,都不是他们乐意看到的。
  "这次清理涉煤费用不会触及资源补偿费,我个人觉得完全取消不好。"孙钢表示,资源税与资源补偿费各有用处,各有依据,征收系统也不一样,税费合一会导致一系列问题。他说,由于补偿费与回采率挂钩,对企业有一定压力,有利用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因此,资源补偿费暂时会继续维持。
  地方政府则对开征资源税反应积极。
  "资源税已经明确为地方税种,地方政府是利益的驱动方。"赵家廉说,现在资源税从量计征,原煤每吨征收资源税2-5元,焦煤8元,平均3.5元,约为煤炭销售价格的1%。他估计,资源税改革以后,煤炭税率有可能提高2-4个百分点。
  至于资源税的征收税率,外界有5%、8%和10%各种猜测。此前,内蒙古方面建议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应定在5%到8%的水平,最低也要在2%到5%。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则对资源税改革持中性立场,主张以资源税为重头,统筹考虑税费调整。
  此前,煤经会向有关部门建议,分步提高资源税征收标准。他们提供了两个操作方案:一是比现行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稀缺煤种按3%-4%征收,其它煤种按2%-3%征收,平均吨煤税负由3.2元提高到7元左右;二是一次提高两个百分点,吨煤税负提高到10元左右。
  "我们提出这些主张,是希望把资源税作为一个主力税种,优化资源型企业的税制设计。"赵家廉认为,对资源型企业来说,应逐步提高资源税所占比重,使之成为主力税种,加大对资源的保护,同时逐步减轻增值税、所得税比重,最终形成良性的、可控的税制设计。
  "关于资源税税率的各种猜测都是没有依据的。"孙钢说,资源税改革将从量计征与从价计征并举,税率定多少,现在谁都不好说,要以最后国务院定的为准。
  "资源价格改革已经排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宜早不宜迟,虽然暂缓推出,但不可能一拖再拖。"赵家廉表示,资源税改革何时出台,主要取决于下半年宏观经济形势,如果经济企稳,年内择机出台仍是有可能的。
  中财网

杨钰莹 发表于 2009-5-26 15:13

:*18*: :)

wzq_009 发表于 2009-5-27 08:17

物业税征收可抑制恶意炒房 让房价回归理性

  中国政府网昨天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要研究出台关于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研究开征物业税。
  出台收入分配调节意见
  【通知原文】研究出台关于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
  【专家分析】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教授王文章认为,政府在此时研究出台关于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现实原因应该是希望增加普通老百姓的收入,扩大内需,降低国际经济危机的冲击;深层次的原因是整个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应该增加像农民工等劳动者的收入,以缩小贫富差距。
  事业单位将实施绩效工资
  【通知原文】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落实最低工资制度。
  【专家分析】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林玳玳教授分析,目前国内企业和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已经较为普遍,而且方式方法也比较成熟了。如果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对于广大企业来说是公平的,也更好地体现了人力资源的价值。
  林玳玳同时表示,在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时,应注意将事业单位职工的态度、能力和办事结果综合考虑进去,将各项指标直接与事业单位员工的收入挂钩。
  研究开征物业税环境税
  【通知原文】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专家分析】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2007年全国人大就提出要研究开征物业税,2008年也曾传出北京市要率先试点开征物业税的消息。不过,由于各方面原因,物业税至今未推出。
  他预计,物业税开征后,可能先期针对企业征收,中期针对个人购买的豪宅征收,最后才会对个人购买的普通住宅征收。这个过程预计会有三四年。
  对于征收物业税的作用,刘桓表示,这可以挤出房产交易中一些虚幻的需求。也就是说,那些炒房者因为自己投资的房产要额外缴税而增加成本,会迫使一部分人放弃恶意炒房,使房价逐步回归理性。

wzq_009 发表于 2009-5-27 08:18

国务院研究开征物业税和环境税

  国务院批转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研究开征物业税和环境税

  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的债市监管规则和标准 尽快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本报记者 朱宇

  中国政府网5月25日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带动社会投资;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部委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规体系;适时推出创业板,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完善资本市场功能。完善债券市场化发行机制、市场约束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的债券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深化保险业改革,积极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建设,尽快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国际合作机制。

  意见要求,由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负责,建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协调配合机制,完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由发改委牵头,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修订出台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最大限度地缩减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

  意见指出,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渠道。抓紧研究制订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制定出台配套监管政策。深化邮政体制改革,推动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和农电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扩大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范围。

  意见还指出,要大力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节能环保体制改革,具体涉及到电、煤、天然气、水等资源品的价格形成机制。

  此外,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

淡泊赚了就跑 发表于 2009-5-27 08:59

也许有一定作用·

杨钰莹 发表于 2009-5-27 09:04

:*18*:

1213_1213 发表于 2009-5-27 09:15

作用有限吧

物业税的真正意图就是国民收入分配,增加国库收入,对炒房者而言,这部分是可能转嫁的,谁需要房子谁承担:mad:

送人听闻 发表于 2009-5-28 21:57

社科院专家:物业税无法彻底改变地产运营格局

  主持人: 徐畅
  嘉宾: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物业税主要着眼于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来源,在短期内对房价有一定抑制作用,但对未来的地产运营格局不会起到根本性影响。在目前宏观经济还处于脆弱状态下,需要把握开征的时机。
  着眼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来源
  中国证券报:研究开征物业税的目的是什么?
  杨志勇:开征需要考虑的一个大背景是地方财政收入问题,因为地方财政收入没有一个主体税种,就会导致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而物业税着眼于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来源,建立财政收入的保障机制。
  由于土地转让收入成为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要地方政府采取措施,降低地价,压缩土地开发成本,显然存在一定的困难。要消除地方政府的阻力,需要中央政府采取适当措施,例如,通过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扩大地方税收收入在全国税收收入中的比重,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
  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需要开征物业税,并将之划为地方税,才有可能缓解地方政府的财力困难,推动地方政府在彻底改变地产运营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物业税既是地方政府当期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又是未来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次性财政收入而言,以当期房地产价格或者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的物业税,能够让地方政府分享房地产增值带来的收入。从理论上讲,采取征收物业税的办法后,物业税收入主要用于为本地区提供公共服务,有利于形成"多征税--多提供公共服务--财产增值--税源增加"的良性循环机制,从而使地方政府改变以往那种短视的机会主义行为方式。
  短期内或打压房价
  中国证券报:如果开征物业税的话,对房价会有什么影响?
  杨志勇:房价与税负有很大关系,税负很重的话,持有成本比较高,会降低住房投机欲望,特别是打击那些多套或者大面积住房的炒家,短期内对房价起到打压的作用。
  但是长期看房价还取决于房地产供给需求状况,最终决定房价的是供求关系,而不仅仅是成本。如果供给远远满足不了需求的话,那么,物业税对房价就不会有太大影响。
  中国证券报:物业税对地产格局会有什么样的影响?物业税会取代土地出让金吗?
  杨志勇:我认为,物业税的开征,能够对地产运营格局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将彻底改变地产运营格局之希望寄予物业税,则未免夸大了物业税的功能,而忽略了其他真正有能力撬动地价的关键因素。地产运营格局的彻底改变,物业税作用的发挥,需要其他条件的配合。
  现在官方包括财政部门所谈的物业税与土地出让金是两回事。决定土地转让总成本的更为根本的制度因素--土地批租制度,不会因为物业税的开征而消失。土地批租制度是独立于物业税制的。
  需要把握开征的时机
  中国证券报:您认为物业税在方案上应如何设计?
  杨志勇:物业税应该是一种受益税,与地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相对应。税率应和公共服务水平挂钩。税率有必要随公共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成本的变化而变化。但在开征的初始阶段,宜选择较低的比例税率,以便于征收。物业税应按年计算征收。所有的房地产税种都整合到物业税之下进行设计。廉租房租户收入较低,倾向于廉租房不征收。
  中国证券报:征收物业税能不能调节贫富差距?
  杨志勇:作为财产税,物业税能够调节贫富差距,但调节的力度取决于税制的设计。以什么作为计税依据,对此影响很大。有的国家采用历史成本,有的国家采用该地区最近一次的二手房交易价格。后者调节力度一般说来更大。
  中国证券报:开征物业税现在来看有什么困难?
  杨志勇:第一个是房地产价值如何进行有效评估,第二个由于物业税是用于公共财政,那么未来对公共财政的透明度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来看,房地产价值的评估可能没有太大的困难,技术上没什么太多问题,大体评估还是比较容易的。而公共财政的透明度,即使没有物业税,也是会往前走的。
  但目前宏观经济还很脆弱。任何收紧经济的政策包括一些规范化的制度短期内最好不要出台,物业税也需要把握开征的时机。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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