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bler 发表于 2009-5-25 09:21

新华社:新股发行改革,成为资本市场再上新台阶的驱动因素——各方论述集

新华社述评:完善市场约束机制 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记者 赵晓辉、陶俊洁)近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市场广为关注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正式面世,暂停半年多的新股发行有望近期启动。
  近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资本市场进行了一系列重大基础性和制度性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资本市场正在展现其日益重要的积极作用。从资本市场对我国经济的宏观作用来看,有广泛的形式和丰富的内涵。资本市场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已成为各类企业健全机制以获得更好发展的主流模式。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和企业整合功能,已经在国家各项产业振兴和经济结构调整中被作为重要方式加以考虑和应用。资本市场的投资功能已经在社会财富管理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社保、保险、基金等不同类型的社会财富管理机构,日益依赖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在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提升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
  从资本市场的微观作用来看,公开透明、公平交易、公正监管随着资本市场影响的扩大,不断渗透到经济微观领域的各个方面。公司治理、内部制衡机制成为转轨经济中各类企业改进管理的基本理念。社会公众因为资本市场的知识普及和不断参与市场活动,逐渐认识到自身财富的价值特征和风险特征,而不断增强理财意识,如此等等。资本市场的发展,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特征和巨大活力。资本市场的不断改革和完善,既是资本市场自身的需要,也是我国宏观经济的战略需要。
  健全的市场机制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股票发行处在市场机制形成的前端环节,发行环节定价机制的不断完善,对健全市场机制意义重大。与其他领域的诸多改革类似,我国新股发行体制也经历了由行政主导向市场化方向不断演进的过程。2005年以前,主要实行由监管部门核准新股价格的严格管制方式;2005年以后实行询价制度,采用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方式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在框架模式上基本接近国际市场。不过由于我国市场发展的阶段性限制和庞大的散户队伍的特点,为了使询价制具备实施条件,在实施中加入了一些调节性因素。实践证明这种模式和适应性的安排,符合我国的发展特点,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我国整体的改革开放战略实施一样,分步和适时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是达至最终目标的必然过程。当前,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看,从我国资本市场规模的壮大、重要性增强、体制机制优化的因素积累等诸多方面来看,推动新股发行体制的新改革,十分必要且已具备基础,做好这项工作可以成为资本市场再上新台阶的驱动因素。
  股权分置改革以来,市场参与者和有识之士,早已将目标聚焦到新股发行体制,并深入研究,广泛建言。监管部门更是高度关注,广纳博采,调研谋划,遂成改革完善之策。可以看出,这次改革体现了与市场的互动,体现了与以往的衔接,体现了通向未来的路径。
  这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尽管内容并不多,但重点突出,逻辑性强。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定价机制的市场化,定价机制能否进一步市场化,需要培育健全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而健全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要求市场主体――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归位尽责。只有各市场主体角色清晰,利益诉求正当,责任明了,自律诚信,市场约束机制才能有效助推定价的市场化。改革延续了对我国股市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重点关注,安排了对有购买新股意向的中小投资人的倾斜政策。总之,这次改革的思路和方法充分考虑了我国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特点,改革既有整体规划,又有分步安排。从近年来市场各方对新股发行体制的讨论和建议看,改革的安排有很强的针对性。
  任何改革都不会一帆风顺,股票市场的改革尤其如此。首先理念的革新是任何改革的必然内容,需要广泛认同,这从来都不是容易之事,要不断深化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理念,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其次是要知行合一。有时认识一致了,行动未必能跟得上,尤其是遇到利益上的矛盾,愈加难以实行,要找准改革难点和突破口,从维护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要求出发,对症下药,破除利益板结,为改革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市场环境。第三,要处理好短期和长期的关系。改革的效果是逐渐显现的,不是立竿见影的。短期的不确定性,可能动摇部分人的信心,必须统筹兼顾、循序渐进,把方向的正确性和措施的协调性统一起来,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第四,需要所有参与者共同努力,而股市的参与者众多,利益各异,形成合力实属不易。
  克服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这些难点,需要对改革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需要参与各方从长远利益出发,提高认识,勤勉尽责,严格自律,促进各项改革要求深入落实,达到积极有效的市场效果,进而真正形成对资本市场更大发展的有力推动。(新华社)

Babbler 发表于 2009-5-25 09:23

中国证券报:重启IPO是市场信心恢复标志

  证监会22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并公开征求意见,宣布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并正式发布后,即会安排新股发行。新股发行即将重启,表明相关各方对市场的信心已经逐渐得到恢复。
  不少市场人士担忧恢复新股发行将对二级市场造成巨大冲击。诚然,从短期来看,恢复新股发行确实会给市场带来一定压力,但从中长期来看,融资功能是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缺少融资功能的市场不是健康的市场,恢复新股发行是资本市场的内在需求,是宏观经济的迫切需要。
  辩证地看,恢复新股发行在分流一部分市场资金的同时,也能给市场带来新的活力。暂停新股发行,求得市场的暂时稳定,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发展作为代价的。如果长期停发新股,国内有融资需求的好企业可能转向海外市场上市,A股将不可避免地被边缘化,拓展市场的深度和广度自然无从谈起。
  当前我国实体经济也在期盼资本市场尽快恢复融资功能。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速明显下滑,在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的作用下,我国实体经济已基本遏制住下滑势头,但大规模的信贷投放难以持续,实体经济需要资本市场源源不断地输送新鲜血液,把资金高效地配置到实体经济中去,支持实体经济的实质好转。实体经济好转,反过来又能为股市提供上涨动力,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两者形成良性互动。
  从当前市场环境来看,上证综指从2008年10月底最低1664点上涨到目前的2597点,涨幅超过50%,在全球股市中领先,投资者的投资意愿有较大提高,为重启IPO奠定了良好基础。而且,当前市场流动性仍然宽裕,增量资金正通过各种渠道入市。以基金为例,截至上周,有12只基金同时发行,今年以来,已经有38只新基金完成募集,其中偏股型基金26只,募集资金规模为675亿元。这些增量资金,使市场的承受力大大增强。
  从历史数据来看,我国资本市场融资通道的历次重新恢复,都是选择在市场上涨时期,IPO重启并没有改变总的上升趋势。统计显示,A股历史上6次重启IPO后的一个月内,5次上涨1次下跌,上证指数上涨概率高达83.3%。最近一次恢复新股发行是2006年6月,新老划断第一股中工国际开始招股后,市场短期回落,大盘从1700点附近最低回落到1512点,但随后很快创出新高,此后更是一路上涨。所以,IPO并非决定大盘方向的指标,关键还是要看宏观经济、上市公司盈利预期和对估值高低的判断等因素。
  更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恢复新股发行并非简单地重启IPO,而是伴随着新股发行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新股定价将进一步市场化、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更加得到重视。这样的改革,将优化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把资金配置到有发展空间的企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恢复新股发行,将为我国资本市场注入新鲜血液,为市场带来新的活力。重启IPO,充分表明监管层对市场的信心,表明发行人和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必将使我国证券市场更加健康和充满活力。(中国证券报)

Babbler 发表于 2009-5-25 09:25

证券时报社论:乘势而上 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

  近几年来,特别是股权分置改革以后,我国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不断得到完善,市场规模攀上新阶,市场结构得到优化,市场机制也进一步理顺。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要想把资本市场的发展再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就有必要对整个市场运行的各个方面进行一次整体性地推动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是整个股票市场形成的前端环节,其改革对完善整个资本市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纵观我国证券市场新股发行体制十余年演进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到,不断趋近于市场化的大方向是贯穿整个改革的总体思路。2005年实施的询价制正式引入了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构成改革的一个重要界标;此次对外征求意见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则是对市场化方向的进一步弘扬,并为我们勾画出未来一段时期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案的总体思路和鲜明路径。
  新股发行体制的核心是定价机制,其中包括如何确定发行价格的机制,以及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将新股出售给投资者的机制。围绕这一核心内容,《指导意见》开宗明义地提出了整套改革方案的总体思路,简而言之就是"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推动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更加重视中小投资人的参与意愿"。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第一阶段的改革先推出四项具体措施:首先是真实报价、真实申购;其次是淡化窗口指导,更重视市场选择;再次是对有意向购买股票的中小投资人倾斜;最后是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发布警示一级市场风险的特别公告。
  四项措施分别直指前期发行市场中存在的几大广受关注的具体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不过我们注意到,四个措施虽然各自独立成篇,但背后其实都被一根"如何让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的主线牢牢拴在了一起。而在给市场主体"放权"的同时,围绕如何监督和约束各主体明责、尽责,《指导意见》又给出了明确的制度保障。
  比如,对于发行人和承销商,《指导意见》实际上将监督询价机构的权利交给了承销商,要求主承销商应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也就是说承销商有责任去剔除报价不一致的机构。那么在实践中若承销商"不作为"又该如何监督呢?据了解,证监会已经为此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检查制度,下一步会进一步完善对保荐机构的审查,一旦查出违规现象,证监会将会做出相应的处罚。
  而一旦有过不光彩的行为,保荐机构也好,询价机构也好,今后其业务发展在政策上可能也会受到限制。况且,整个询价过程自2008年起就已实现电子化,所有过程都会在交易所记录在案。比如,今年2月份证券业协会对36家违规询价对象做出的自律处理措施,就是根据电子留痕的监控做出的决定。
  再如,《指导意见》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这一款规定既能实现提高中小投资者网上申购中签率的目的,同时,"原则上不低于千分之一"的指导性规定,又考虑到了今后在不同的市场状况和不同的发行规模下,也可能会出现新股认购不足的情况,进而给发行人和承销商预留了更多的分配弹性。
  对于询价对象,《指导意见》也首次清晰地提出真实报价、真实申购的要求,要求他们真正发挥其专业能力,理性定价,对自己的报价行为真正负起责来,从而形成对市场的理性引导和对发行人更强有力的约束。至于中小投资者,《指导意见》体现了一个明确思路,即对有意向购买股票的适当倾斜,但是对于任何有疑点的公司,投资者一定要坚决避开,要对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对于监管机构本身,今后也要归位尽责。询价制后证监会不再对新股价格进行核准,但是仍然在必要时进行适度指导。在新机制下,中介机构责任的加大、市场理性程度的提高为窗口指导的全面淡化提供了基础。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当业界对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形成高度共识之时,推动IPO重启自然水到渠成。应该看到,当前重启IPO的有利条件正在形成: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已初见成效,不但使经济运行出现积极变化,而且进一步提高了经济发展的质量;货币政策依然适度宽松,市场流动性相当充裕;二级市场显著回暖,投资者信心有效恢复;香港市场IPO"解冻"之后,股指节节攀升……我们有理由相信,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将有助于市场参与各方从长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严格自律,促进各项改革要求深入落实,真正形成对资本市场更大发展的有力推动!(证券时报)

Babbler 发表于 2009-5-25 09:28

周道炯:新股发行完善询价机制是一大进步

  中国证监会前主席周道炯表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相关方案完善了询价机制,是一大可喜的进步。此外,新的管理办法也充分考虑到了中小投资者利益,保障了他们充分参与新股申购的权利。
  周道炯24日表示,证券市场涉及广大的利益相关主体,要维护证券市场和谐稳定发展,必须要维护相关各方的利益,尤其是大机构投资人不能损害中小投资人的利益。
  周道炯说,中小投资者在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只有保护好他们的利益,才能形成证券市场良好股权文化,才能促进证券市场的和谐发展,才能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上证)

Babbler 发表于 2009-5-25 09:28

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投石问路

  证监会22日就《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这个征求意见稿,是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的投石问路之举。
  现有新股发行制度本是计划调节的产物,政策之手始终在"调控",圈钱意味浓厚,投机屡禁不止,改革势在必行。例如中石油H股发行价只有1.27港元/股,A股却以16.70元发行,48元的开盘价绝不是A股的"价格发现",也不意味着发行的成功,相反,它是十足的"伪价格发现"。
  此次的新方案主要推出4个举措:网上单个账户设上限;完善询价和申购报价约束机制;配售对象只能选网下或网上一种方式;加强认购风险提示。这些措施的积极意义不容抹杀。例如,"参与网上申购总数不超过千分之一的上限"限制了机构的资金优势,增加了基金申购的操作难度,给予了中小投资者更多机会。
  但真正市场化的举措,恐怕要待日后"条件成熟"了才可能出台。比如存量发行问题,此次暂被搁置。又如窗口指导问题,虽然证监会表示要"进一步淡化对新股定价的窗口指导",但淡化不是取消。不可回避的事实是,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的真正障碍,恰恰来自与这两个问题相关的如下方面:
  一是新股不败的问题。股市里本没有发不出去的股票,只有发不出去的价格。证监会人为控制着IPO的阀门,在低迷市道里将新股发行叫停,客观上维护着新股的高价发行机制,这不仅让发起人能坐享高溢价,而且营造了一个无风险的一级市场,从而在实际上把风险转移到了二级市场。
  二是限制首日流通股比例问题。新股发行规模受到人为控制,目的同样是制造超高价发行。比如中石油A股,公众股的比例仅占2.47%。
  三是"网上网下双轨制发行"方式使新股在上市之初就存在其流通股被包销机构垄断的可能,价格操控也并不鲜见。包销机构尽可能高开然后拼命卖出,或盘中推高边推边卖,导致很多股票第一天高换手、第二天起一路盘跌,这是明显的操控。为打破这种失衡,有人提出"网下申购只能占总发行新股20%-30%的比例"、"市值配售"、"一人一手"配售等方式,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遗憾的是,这三种思路基本上已被证监会否决。当然,证监会之所以不愿意改革"网上网下双轨制发行",可能有现实的顾虑:如果机构控制不了开盘价,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的可能性便增大,因而没有人愿意申购,企业融不到足够资金,发行就可能失败。政策的取舍需权衡各方利益,考虑可操作性也许不失为一种现实选择,但与市场化显然是格格不入的。
  发行制度核心不是定价机制,而是发行本身的市场化,即公司能不能上市、以什么价格上市,都要由市场说了算。眼下可能只是一次微调、渐进式的改革,只能算是市场化的投石问路。改革并没有触及核心问题,中小投资者仍很难从中受益。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不仅应减少来自政府的干预和管制,而且还应建立起相应的社会制约、处罚机制。显然,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京华时报)

Babbler 发表于 2009-5-25 09:29

IPO重启表情:散户撤机构进

  正经历甲型H1N1流感冲击的A股市场,又将迎来IPO(新股发行)的袭击。证监会上周五晚间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时间截至6月5日。
  证监会表示《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并正式发布后,即会安排新股发行。这意味着停滞了8个月之久的新股发行(IPO)最快将于下月重启。
  新华社昨日发表题为《完善市场约束机制 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述评文章指出,分步和适时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可以成为资本市场再上新台阶的驱动因素"。
  新华社同时指出,"任何改革都不会一帆风顺,股票市场的改革尤其如此"。文章提到的困难包括"破除利益板结","短期的不确定性,可能动摇部分人的信心"等。
  散户:离场心态浓
  对于IPO重启对股市的影响,散户和机构的看法迥异。
  中小投资者对IPO重启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IPO重启将会是重大利空,铁定会导致股指的回调,其对大盘下周走势忧心忡忡;另一派则认为,股市的一大功能就是融资,若不启动新股发行,股市也就丧失了基本功能,重启IPO是早晚的事情。
  "我是在5月初就轻仓了,当时就觉得指数涨了这么多,在这波反弹里面,自己也赚了差不多20%,就走人吧。"股民王刚对IPO的迅速开闸很吃惊。
  相较王刚的坦然,张春燕则忧心忡忡。"唉哟,我本来已经把自己的仓位降低到半仓了,但是每天看盘,手里却拿着那么多现金,心里总是痒痒的,所以又买了2个股票,这下子要全部套牢了呀!"张春燕说。
  张春燕的担忧,代表了较大部分投资者的窘境。就在上上周,中登公司公布的数据显示,A股持仓比例较前一周略有上升。
  机构:短期冲击
  研究机构的观点则乐观得多。
  "IPO并非决定大盘方向的指标,关键还是要看宏观经济、上市公司盈利预期和对估值高低的判断三个因素。"在知名财经评论家水皮看来,周一市场很可能低开高走,而投资者不必因此恐慌,IPO重启不会毁掉A股市场。
  "重启IPO对市场短期会造成冲击,可能会有一到两个月的整固期。但从历史上看,IPO开闸之后,市场还是以上涨为主要表现。"国信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汤小生指出,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还是流动性,以及经济恢复的趋势,恐慌的时间会比较短暂。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的观点是,新股发行开闸,监管层可考虑为市场补充流动性。
  而国海证券IPO专题研究报告更明确指出,A股历史上6次重启IPO后的一个月内,上证指数上涨概率高达83.3%。
  市场人士认为,一般在新股发行重启的消息发布之时,市场会认为是利空,因而出现短暂的调整,但之后会延续市场正常的走势。在第一只新股发行之前,由于市场锁定大量认购资金,所以大盘会出现大幅调整,在新股发行后,再出现反弹走势。新股发行期间,股市大部分情况是维持大幅震荡整理格局。
  延伸新闻
  中国建筑望拔头筹
  东方早报记者 葛佳
  对于32家已过会未上市的公司来说,IPO(新股发行)重启无疑是重大利好。这些公司已过会的时间均在半年以上,最长的甚至超过了一年。
  那么,一旦IPO开启,率先过会的32家公司中,哪几家又会拔得头筹呢?
  "一般来说,在财务报表未出现亏损的情况下,且审核通过会议日期在一年之内的,在补交财务报表后,都会按照过会时间来逐个上市。"某投行人士解释说,此前A股市场也有过暂停IPO的先例,而后开闸的顺序就是按照过会时间而来,如果此次IPO新规在主板试水,应该也会遵循之前的惯例。
  根据此番言论推断,在去年6月5日获得证监会发审委批准的中国建筑无疑将拔得头筹,紧随其后的是去年6月23日获批的三金药业、6月27日获批的福建星网锐捷通讯和四川成渝高速以及去年6月30日获批的光大证券。
  此外,审核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则需要重新更新财务报告来等待重新审核。眼下,主要有两家公司--去年4月18日获批的珠海银邮光电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4月29日获批的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不过投行人士称,补充相关财务报表会增加他们的工作成本,但在承销费用上并不一定会有所增加,"具体要看公司和投行间个别协议来定。"
  在32家待上市公司中,IPO规模加大的有中国建筑(拟融资120亿元)、招商证券(拟融资80亿元)和光大证券(融资约100亿元)。
  另外统计还发现,这32家已过会公司涉及纺织、金融、商贸等多个领域。如果IPO重启,从目前的产业扶持政策来看,其中19家最有望优先上市。其中,超华科技、宇顺电子、光迅科技、久其软件、新世纪信息、汉王科技以及锐捷通讯等7家公司有望受益电子信息产业振兴规划;南平电缆、神开股份、天润曲轴以及万马电缆等则从装备业振兴规划中获益;此外,符合汽车振兴规划方向的包括浙江亚太、博云股份两家,涉及轻工制造业的有珠江啤酒,涉及有色金属产业的有精艺股份、遵义钛业两家,涉及纺织业的有罗莱家纺。(东方早报)

杨钰莹 发表于 2009-5-25 13:27

:*18*: :)

openglcplusplus 发表于 2009-5-25 20:54

:*18*: :*18*:

1213_1213 发表于 2009-5-26 13:20

IPO没有想象中的可怕!

事实上,股指到了这个份上,加上流动性的不可控性,除了顺应这种现实,又能有何为呢:*P

淡泊赚了就跑 发表于 2009-5-26 14:52

:*22*: :*22*: 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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