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晶晶的亮 发表于 2008-4-21 07:54

:*22*: :*22*: :*22*:

gbdfishing 发表于 2008-4-21 07:58

明天买不到股票,后天卖不掉股票

井喷啥?

貌似早勃

asd1zxc 发表于 2008-4-21 08:03

今天大盘涨停也没什么奇怪的,这个利好太大了。

仓王 发表于 2008-4-21 08:08

可以信任的回到未来发贴了,看一下,支持一下。

碧波潭居士 发表于 2008-4-21 08:10

向下喷!!!:*29*:

我的春天 发表于 2008-4-21 08:16

留个脚印 等以后看笑话

1hxy 发表于 2008-4-21 08:17

:*29*: :*22*: :*19*:

笑看rensheng 发表于 2008-4-21 08:18

真希望就是这样阿

wayne_y 发表于 2008-4-21 08:19

:*22*: :*22*:

daomingsi123 发表于 2008-4-21 08:26

北京操盘手评论:证监会公布重大利好
  《北京操盘手评论:》

  如果A股东要想减持20%大小非,可按以下三种方式完成:

  方法一:按部就班。每个月减持不超过1%,这样,将在超过20个月的时间内全部减持完毕。

  方法二:过桥减持。A股东新成立一家B公司、或者找一家兄弟B公司作为过渡,A股东将20%大小非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一次性转让给B公司,由于B公司的二次减持似乎不受以上新政策控制,这样B公司就可以通过二级市场直接大肆抛售,最快在1个月内就可以全部完成出货。

  方法三:化整为零。A股东新开、或者找30个股东账号(操作十分容易),将20%大小非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平均转让到30个股东账号内,这样每个账号持股将只有0.7%(不超过1%),然后通过30个股东账号随便减持,只要有接盘,最快1个月、甚至1天内就可以全部完成出货。

  由此可见,以上今天晚上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对大小非减持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唯一的影响就是在操作程序上给大小非减持增添了一点点麻烦,但不能绝对控制大小非通过二级市场的减持速度和减持总量。

  所以,以上新政策,根本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救市效果。


版主怎么看啊?:loveliness:

qcwing 发表于 2008-4-21 08:26

好…………:*19*:

com049101 发表于 2008-4-21 08:28

貌似早勃

sinnhou 发表于 2008-4-21 08:28

:*19*: :*19*: :*19*:

miqilucky 发表于 2008-4-21 08:29

不管怎样,先顶一下

djc90 发表于 2008-4-21 08:29

怕这次主力借利好疯狂出货,反弹几天继续暴跌,而且跌幅更深,熊市时间更长!:*29*: :*29*:

走着瞧~ 发表于 2008-4-21 08:32

这么肯定吗?

半兼职水手 发表于 2008-4-21 08:50

:*P :*18*:

yangyueww 发表于 2008-4-21 08:52

:*19*:

zhaoyu117 发表于 2008-4-21 09:01

:*22*: :*22*: :*22*: :*22*:

凝眸流转 发表于 2008-4-21 09:02

:*1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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