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晶晶的亮
发表于 2008-4-21 07:54
:*22*: :*22*: :*22*:
gbdfishing
发表于 2008-4-21 07:58
明天买不到股票,后天卖不掉股票
井喷啥?
貌似早勃
asd1zxc
发表于 2008-4-21 08:03
今天大盘涨停也没什么奇怪的,这个利好太大了。
仓王
发表于 2008-4-21 08:08
可以信任的回到未来发贴了,看一下,支持一下。
碧波潭居士
发表于 2008-4-21 08:10
向下喷!!!:*29*:
我的春天
发表于 2008-4-21 08:16
留个脚印 等以后看笑话
1hxy
发表于 2008-4-21 08:17
:*29*: :*22*: :*19*:
笑看rensheng
发表于 2008-4-21 08:18
真希望就是这样阿
wayne_y
发表于 2008-4-21 08:19
:*22*: :*22*:
daomingsi123
发表于 2008-4-21 08:26
北京操盘手评论:证监会公布重大利好
《北京操盘手评论:》
如果A股东要想减持20%大小非,可按以下三种方式完成:
方法一:按部就班。每个月减持不超过1%,这样,将在超过20个月的时间内全部减持完毕。
方法二:过桥减持。A股东新成立一家B公司、或者找一家兄弟B公司作为过渡,A股东将20%大小非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一次性转让给B公司,由于B公司的二次减持似乎不受以上新政策控制,这样B公司就可以通过二级市场直接大肆抛售,最快在1个月内就可以全部完成出货。
方法三:化整为零。A股东新开、或者找30个股东账号(操作十分容易),将20%大小非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平均转让到30个股东账号内,这样每个账号持股将只有0.7%(不超过1%),然后通过30个股东账号随便减持,只要有接盘,最快1个月、甚至1天内就可以全部完成出货。
由此可见,以上今天晚上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对大小非减持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唯一的影响就是在操作程序上给大小非减持增添了一点点麻烦,但不能绝对控制大小非通过二级市场的减持速度和减持总量。
所以,以上新政策,根本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救市效果。
版主怎么看啊?:loveliness:
qcwing
发表于 2008-4-21 08:26
好…………:*19*:
com049101
发表于 2008-4-21 08:28
貌似早勃
sinnhou
发表于 2008-4-21 08:28
:*19*: :*19*: :*19*:
miqilucky
发表于 2008-4-21 08:29
不管怎样,先顶一下
djc90
发表于 2008-4-21 08:29
怕这次主力借利好疯狂出货,反弹几天继续暴跌,而且跌幅更深,熊市时间更长!:*29*: :*29*:
走着瞧~
发表于 2008-4-21 08:32
这么肯定吗?
半兼职水手
发表于 2008-4-21 08:50
:*P :*18*:
yangyueww
发表于 2008-4-21 08:52
:*19*:
zhaoyu117
发表于 2008-4-21 09:01
:*22*: :*22*: :*22*: :*22*:
凝眸流转
发表于 2008-4-21 09:02
:*1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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