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望天堂1 发表于 2008-4-15 10:39

新低

http://bbs.macd.cn/viewthread.php?tid=1409435&extra=&authorid=2048886&page=1

chenyoung 发表于 2008-4-15 10:43

新低就是新生。。。。
短线买

chenyoung 发表于 2008-4-15 11:00

看看股指期货概念股。。。

lfjzhang 发表于 2008-4-15 12:45

?????????

chenyoung 发表于 2008-4-15 12:46

路易威登-莫特轩尼诗集团(以下称LVMH集团)

LVMH集团旗下的LV、迪奥、芬迪、娇兰、倩碧、Kenzo,丝芙兰化妆品卖场,以及轩尼诗等葡萄酒、香槟酒和干邑品牌。

chenyoung 发表于 2008-4-15 12:51

LV:发帖的只是普通消费大众 本报记者随后联系了LV上海总部,公关人员表示LV只是LVMH集团的一个品牌,对于网友的批评记者应联系法国总部。但公关人员表示,网友的反应不会对LV产品的销售带来影响,毕竟产品定位是高端人士,而在网络上发帖声称抵制的只是普通的消费大众。

靠,没中国消费者,LV只能日益委琐

chenyoung 发表于 2008-4-15 12:53

法国达能很小人

chenyoung 发表于 2008-4-15 12:55

宗庆后遭达能陷害!

“其实是达能在偷税。”一知情人士表示,这是达能在违法,是达能设置的陷阱。

    该知情人士表示,达能在去年9月就以此要挟宗庆后。据他所知,达能在国外支付宗庆后各种薪酬时,只要求宗庆后提供账号,并称,其他手续由达能方一手包办。换言之,宗庆后这部分税款应该是由达能来缴纳。不过,该知情人士也表示,达能与宗庆后偷漏税的真相还有待进一步了解。

    “宗庆后应该纳税这点是毫无疑问的。”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马林表示,宗庆后获得了达能给予的个人所得,他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他事先与达能有约定,达能给予其的是税后所得,那么宗的所得税部分则应由达能缴纳。所以,宗庆后是否违法,关键是看当时有没有约定,以及内容是什么。如果宗庆后能够提供有效证据,事情有望得到较好解决。“然而,证据或约定在法律效力方面,也是一个问题。”

    张马林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宗庆后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内没有缴纳个人境外所得税,有些不正常。这不排除达能当初有帮助宗庆后避税的可能性。如果这种情况属实,那么达能就是共犯,其行为就是协同行为,应该受到处罚。

涨跌B 发表于 2008-4-15 12:57

chenyoung 发表于 2008-4-15 13:01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8-04/15/content_7979544.htm

chenyoung 发表于 2008-4-15 13:31

没有什么不可以,胆大点,现在是最后的机会

sunny0236 发表于 2008-4-15 13:33

这个帖子又不行了

chenyoung 发表于 2008-4-15 13:40

现在是吃熊掌啊,肥!

chenyoung 发表于 2008-4-15 14:10

confidence0207 发表于 2008-4-15 15:06

又没了?~

chenyoung 发表于 2008-4-15 15:19

chenyoung 发表于 2008-4-15 15:20

607,明天可能要跑跑

fbl125-2008 发表于 2008-4-15 15:40

:*22*: :*22*: :*22*:

eiei103 发表于 2008-4-15 23:58

600354看似不错 呵呵

价值投资理论 发表于 2008-4-16 01:20

http://img1.macd.cn/month_0804/20080412_dbe89a21e0d57cba275adk1S514V5i3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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