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高回报业务交易员
人们却总是过低地估计了随机作用。约翰——高回报业务交易员
在第一章晨我们与约翰,尼洛的邻居相遇过。他35岁,从佩斯企业研究生院毕业后,就在华尔街作为一家公司的“高回报”债券交易员,工作了7年。他以创纪录的短时间被提升到了10名交易员之首,这还得归功于他在两家相仿的华尔街公司之间跳了一次槽,使他得以签下能够慷慨地分离利润的合同。根据这份合同,每个日历年年终时他赢利的20%是他的报酬。除此之外,他还被允许把个人的钱投资于他的业务当中——这可是一项了不起的特权。
约翰不是那种可以被称为是特别聪明的人,但是人们认为他有做生意的天赋,人们说他很“实际”,很“专业”。他给人的印象是,他天生就是一个生意人,从严不说一句稍微有点不着边际或不合时宜的话。在多数场合下他保持沉静,很少有任何形式的感情流露,即使他偶尔说句粗话(晕是华尔街!)也总显得那么恰如其分,听起来,怎么说呢,那么专业。
约翰的穿戴无可挑剔。这部分地是因为他每月去伦敦一次,他那个单位在媾有个分支机构,观察欧洲高回报业务的动态。他的深色的职业装是由萨维尔路公司量身定做的,打着莫拉加默领带——这就足够传达出这样的印象,他是华尔街成功人士的缩影。每次尼洛与他不期而遇之后都会觉得自己穿戴得寒酸。
约翰的业柜台主要从事一种叫做“高回报”业务的活动。这种业务买进“便宜”的债券,而以产生,比方说,10%的回报,而他那个机构的贷款利率是5.5%,这样就有4.5%的净收益,也叫利率差(interest rate differential)——这个数字看起来小,但他可以举债经营,并利用举债因数使利润成倍地往上翻。他用这种办法在许多国家运作,以当地利率借款,然后在“有风险”的资产中投资。他轻而易举就能横跨数块大陆聚敛到30亿美元以上的面值的这种交易。他以卖美国、英国、法车和其他国家的政府债券期权来为他的利率风险对冲,这样他的赌注就限于两种金融工具的差额上。他觉得这种保值策略很安全——像茧子一样把他与全世界利率的险恶浮动隔离开来(至少他自己这样认为)。
懂得计算机与方程式的股市分析员
约翰有一名助手叫亨利,是个外籍股市分析员,他的英语没法让人听懂,但人们相信他在风险管理方法上至少与约翰一样有能力。约翰不懂数学,在这方面他依赖亨利。“他的头脑和我的业务直觉”,他总爱这样说。亨利向他提供对资产组合总体的风险评估。每当约翰觉得担心的时候,他就要求亨利再提供一份最新报告。约翰聘用他的时候,亨利是运营研究专业的研究生。他的专长是一种叫计算金融的领域,像它的名字所暗示的那样,这门学问似乎完全是关于彻夜运行计算机程序的。三年之内,亨利的收入从5万美元升到了60万美元。
约翰为他的机构产生的利润多数都不像前面说的那样来自金融工具之间的利率差。它来自于约翰手中所持有的有价证券的价值变化,主要原因是其他交易员想要得到它们,他们在模仿约翰的交易策略(这样就导致这些资产的价格上升)。利率差变得与约翰所认为的“公道价值”越来越接近。约翰相信他用来计算“公道价值”的方法是稳妥的。他有整个部门作他的后盾,他们帮助他分析和确定哪些债券有吸引力,有资本升值的潜力。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能赚到如此大笔的利润是很正常的事。
约翰为他的老板稳定的赚着钱,甚至可能比稳定还更好。每一年他所创造出来的收益与前一年相比都几乎翻一番。在最后那一年,他的收入经历了量的跳跃,分派到他的业务名下的资金之巨,膨胀到了连他最荒唐的期望都没有达到过的地步。他的资金支票是1000万美元(税前,总纳税金额可达到几乎500万美元)。约翰的个人净值在他32岁的时候达到了100万美元。到了35岁的时候已经超过了1600万美元。这当中大部分来自资金积累,但不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他个人资产组合的利润所得。在这1600万美元中,有1400万他坚持保留在他的业务投资当中。由于有举债经营(即,使用借来的资金),这就使得在他的业务中总有5000万美元是他个人的资产组合,其中3400万是从银行借来的。举债经营的后果是,哪怕一笔小损失也会有复合效应,使他面临灭顶之灾。
那1400万美元只花了短短几天工夫为化为子虚乌有——与此同时还让约翰丢了饭碗。这一切都在1998年夏天,随着高回报债券的价值烟消云散而发生了。市场进入了一个激变阶段,他所投资的几乎每一笔业务都同时反过来与他做对。他的保值措施不再起作用。他发疯似地责任亨利,为什么没有预测到这种情况有可能发生,也许是计算机程序中有没发现的缺陷吧。
他对第一笔损失的反应很典型,那就是对市场变化不予理睬。他说,“人要是都听信市场基调的来回变化,人会发疯的。”他这话的意思是说,这种“噪音”是一种低劣的回馈,有可能被来自相反方向的“噪音”所抵消,这是把亨利向他做的解释用浅显的英语转达出来的意思。可是这种“噪音”仍在同一个方向上持续加剧着。
就像《圣经》中描述的那种周期一样,经过7年时间才造就成的像约翰这样的一位英雄,只需7天时间就把他变成了一个白痴。约翰现在成了个贱民;他没有工作,他打来的电话没人回。他的许多朋友也是同样的处境。为什么会这样?他有那么多信息在手中掌握,他的完美无缺(因此,在他眼里这就是高于平均水平的智商和技能的要件),还有精密严谨的数学测算,他怎么能失败呢?是不是有这样的可能,他把随机性的阴影忘掉了呢?
由于事件展开得太迅猛,再加上他一时间回不过味来,约翰过了很长时间才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市场探低的程度并不十分严重。只是他举债经营的规模十分巨大。更令他震惊的是,根据他们的计算,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在10 24年里才有1次。亨利把这叫“10希格玛(∑)”事件。实际上亨利把这种几率加倍了,但这似乎无关紧要。这样概率就变成每10 24年中发生两次。
约翰什么时候才能从这场动难中恢复过来呢?也许永远都不能。原因并不在于约翰损失了钱财,赔钱这种事对于好的交易员来说是习以为常的,而是因为他泡灭了:他损失的比他原计划赔进去的要多,他的自信心垮了。但还有一个原因为什么约翰有可能永远不能恢复。这个原因就是,从根本上来说,约翰从严就不是一个交易员,他只不过主不是那些当事情发生的时候碰巧在场的人之一。
约翰自称被“毁灭”了;但他的净资产仍然接近100万美元,这个数字,在我们这个星球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居民都会羡慕。不过,某个财富水平从高处降下来达到,还是从低处升起来达到,这还是有区别的。从1600万美元下降到100万美元的道路就不像从零美元上升到100万美元那么令人愉快。此外,约翰羞惭万分,他怕在街上碰上老熟人。
从总的结果来看,最不幸的似乎应该是他的雇主。在这次事件中,约翰提出了一点钱,是他节省下来的100万美元。他应该庆幸,这次事件实际没有损失他自己的一分钱——除了情感上的流失,他的净值没有变成负数。但他最后一个雇主的情况就不是那样了。在7年当中,约翰为他的雇主——纽约投资银行赚了大约2亿5千万美元,然而在仅仅几天之内他使他的最后一位雇主赔进去6亿美元。
他们共享的个性
我要事先提示读者,不是所有的新兴市场和高回报交易员都像卡洛斯和约翰一样的言行举止。悲哉,只有最成功的那些人,或者也可以说,只有在1992到1998年的牛市周期中最成功的那些人才是那样的。
在35岁的年龄段上,约翰和卡洛斯都还有机会创造一番事业。如果他们把目光投向金融市场以外的地方,那应该是明智之举,因为他们很可能经受不住这次事件。为什么?因为在与他们分别探讨这次事件的过程中,人们很愉就可以看出,他们作为极度成功的随机性傻瓜,具备相同的个性更令人揪心的是,他们的老板和雇主也共享同样的个性,所以他们也一样永远离开了这个市场。我们将会看到,本书自始至终描述着这种个性的典型特征。还有,也许对这种个性找不到一个清晰的定义,可是当你看到它的时候你就会认识它。不管约翰和卡洛斯什么样,他们终究还是随机性的傻瓜。
受随机性愚弄的市场傻瓜
这些个性中大部分都与表P-1的右列——左全混淆现像很相像——这能说明他们是怎么样被随机性愚弄的。下面对这些特点简单描述一下:
在某种程度上过高估计了自己信念的可靠性,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卡洛斯)就是统计学意义上的(约翰)。他们从严没有想到过,根据经济学变数进行交易在过去取得成功这一事实,有可能只是一种偶然性,或者,可能更糟糕的是,经济学分析有可能是硬套在过去事件上,以便将其中的随机因素掩饰过去。卡洛斯在这种原理有效的时期进入市场,有些时期市场运作情况与那些在经济学上站得住脚的分析正好相反,可他却从严没有对这些时期做过测试。有的时期市场令交易员失望,有的时期则助交易员们一臂之力。
80年代初期美元的价格定得太高(也就是说,其他国家的货币定价太低)。依靠经济直觉的指引,买入外国货币的交易员被挤出了市场。但是后来这样做的人发了财(第一茬的成员都破了产)。那是随机性!同样的,80年代晚期做日本股票“空头”生意的人遭到了同样的命运,没有几个能维持到90年代崩盘的时候来捞回自己的损失。就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有一批叫做“宏观”交易员的操作人员像苍蝇一样纷纷落马,其中包括“传奇”(其实应该叫幸运)投资人朱利安·罗伯逊,他于2000年关张,在此之前一直是颗明星。我们对喜新厌旧者认识偏差的讨论会给我们更多的启发。但是,很显然,与他们看似严谨地把经济分析应用于交易相比,没有什么比这更不严谨的了。
与有仓位联姻的倾向。有这么一个说法,坏的交易同与自己配偶离异的速度比改变自己仓位的速度还快。死抱住一个思想不主和对交易员、科学家或其他任何人都不是好事情。
经常变换说法的倾向。他们赔钱的时候会就变成“着眼于长远利益”的投资人,在交易员和投资人之间来回摆动,根据命运的最新变化而给自己定位。交易员和投资人之间的区别在于所下赌注期限的长短,以及其相应的规模。“着眼于长远效益”的投资绝对没有错,不过你不可以把它与短期交易混淆起来。问题就在于,许多人在赔了钱之后就变成了长线投资者,把卖出的决定往后推,实际上是一种不肯接受现实的做法。
事先没有确切的行动计划来应对万一出现的赔钱局面。他们干脆就不知道有这种可能。在市场急剧下跌,并没有依照事先确定的方案反应以后,这两个人都买了更多的债券。
不会做批判性思考。这表现在,不能用“止损”的方式修正他们的态势。平庸的交易员在“价值更好”的时候不肯卖。他们不考虑,也许他们确定价值的方法是错误的,而不是市场没有跟上他们对价值的测评。他们也许是对的,但是,他们也许没有把他们的方法可能有缺陷这一点考虑进去。虽然有种种瑕疵,我们会看到,索罗斯似乎很少在审视一项不利的结果的时候不去测试一下他自己的分析框架。
拒不接受。在出现损失的情况下,没有表现出明确地接受现实。屏幕上显示的价格失去了它的现实意义,让位给某种抽象的“价值”。经典的拒不接受的模式是,抬出“这只不过是清仓的结果,压价抛售”这种通常的说法。他们持续忽视从现实中反馈出来的信息。
在这本书里这些犯了所有这些错误的交易员怎么还会如此成功呢?这是因为一个涉及随机性的很简单的原理。这是幸存者认识偏差的一种表现形式。我们倾向于认为交易员之所以能够赚到钱是因为他们是好交易员。也许我们把这种因果关系本末倒置了:我们仅仅因为他们赚了钱才认为他们是好的,因为在金融市场上你可以完全因随机性而赚到钱。
卡洛斯和约翰都属于一次市场周期的幸运儿。这不仅仅是他们恰好涉身于一个合适的市场。这是因为他们的风格中就有这种倾向,正好与这段时期市场所经历的反弹的特性相密切吻合。他们都在市场探底的时候买进。现在回顾起来,1992年到1998年夏天这两个人的专门市场最需要的确良就是他们这种类型。大多数碰巧有这种特性的人,在那一段历史进程中都在市场中占到主导地位,他们的成绩比别人高,他们取代了那些很可能是更好的交易员。
天真的进化理论
这个故事显示,为什么差的交易员在中、短期内比好的交易员有更强的生存优势。下一步我们把这个论点放到更高一层的普遍性中去。有谁能拒绝达尔文的自我选择理论,那么这个人不是瞎子就是傻子。但是,由于这个概念很简单,主吸引了不少业余爱好者(以及少数专业科学家)盲目的相信,达尔文主义在一切领域内都持续有效,颠扑不破,这其中也包括经济学。
[ 本帖最后由 ly6873 于 2008-1-15 12:52 编辑 ] 文章不错,简单地整理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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