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rty 发表于 2007-5-31 22:31

大盘的方向改变手中股票的选择也要改变

austinxu 发表于 2007-5-31 22:33

:*19*:

real 发表于 2007-5-31 22:35

在中国炒股,记住两件事——1,跟着党走;2,跟着市场走。

248369 发表于 2007-5-31 22:37

分析的对

nbzyin 发表于 2007-5-31 22:37

:*22*:

ldljyrf 发表于 2007-5-31 22:45

利害

nil0 发表于 2007-5-31 22:52

狂顶苦版!

wyfwwl 发表于 2007-5-31 22:59

回复 #1 六月苦丁茶 的帖子

还是苦斑心细vv

archers 发表于 2007-5-31 23:00

午夜新华网发布新华社论:股民应该对资本市场保持戒心


午夜新华网发布新华社论:股民应该对资本市场保持信心
   监管当局堂而皇之辟谣,鬼鬼祟祟“画符”。当“谣言”成为现实,当“辟谣”成为真正的“谣言”,我们还能相信什么呢?
   这世界真应了一句话:除了母亲是真的,什么都有可能是假的。有人说股市是赌场,我看是鲜血淋漓的屠宰场。监管当局可恶之处在于,1000点引狼入室,放QFII掠夺2245点套牢的国民血汗,4300点又放血给妖魔鬼怪QFII的300亿美元进场杀戮。当初对银行储蓄率过高千方百计引百姓进股市,现在才刚刚进来一批不信管理层无耻的新股民储蓄资金就吓得尿裤子。这不是可笑的叶公好龙又是什么?美国等等发达国家从1000点到几万点,什么时候以如此方式出台过如此无耻的政策?这样的诚信必将成为国际资本市场的一场笑料!
   既然股民投资风险自担,你又为何横加干预?你已经把股民风险放大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何谈股民自担?每次出台杀人政策的第一句话都是为保持市场健康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屁话,你的责任是什么?你该做的就是监管违规交易内幕交易,从重处罚,杀一儆百。十几年来,违法违规行为你管理层又做了什么,确认是恶意欺诈居然法院不支持民事赔偿,这恐怕是世界第十大奇迹。对吉林敖东等上市公司违规披露信息的处理,股票已经涨了十几倍,公告已经过了半年多,监管层早干什么去了?600477的违法行为是不是对上市公司罚款50万了事?面对弱势群体的散户,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管理层什么时候会实行辩方举证?明知道法律无力,为什么不加快立法?无非是涉及众多高干内幕操控者的利益,明知处罚力度太小,为什么不能立法让违法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现在看来监管层就是最大的黑庄家,前证监会市场发行部王小石违法案件不过是黑幕的冰山一角。结论就是:证监会是名符其实的强奸民意的“正奸会”、“剥皮会”。
   1500家上市公司2007年的预计总利润为4000亿,按平均最高比例50%计算可分配利润约2000亿,2007年全年的印花税预计就达到2000亿。让股民投资?赚谁的钱?真是无稽之谈!新股发行市盈率就最少30倍,高的125倍,泡沫是谁造成?指数太高就将新股发行计入指数时间推后,指数太低,新股发行就高价发行当日计入指数,这是些什么东西!!!!可怜散户,被忽悠,黑庄机构诱骗,何以生存?苛政猛于虎也!管理层倡导投资理念?不过是做了婊子立牌坊,无耻!!!!!
   
   看后转发三篇以上今年一路发,看后不发,全年赔光!!!!!!

大山小 发表于 2007-5-31 23:17

好贴岂能不顶

aysjp 发表于 2007-5-31 23:18

vv

wgyun 发表于 2007-5-31 23:20

学习了。

yxwangyy 发表于 2007-5-31 23:53

支持绩优蓝筹.......

重大利好 发表于 2007-5-31 23:55

高价股自有高的道理

xuejun1234 发表于 2007-6-1 00:20

:loveliness:

Lejcey 发表于 2007-6-1 00:32

vv vv vv

张多玩 发表于 2007-6-1 00:33

:)

清风送云霄 发表于 2007-6-1 00:41

高价就代表绩优吗?:*27*: 看下新疆众和今天涨得多好啊,每十股分现金股利0.3元,还不含税:*27*:
我重仓的600460一季度收益0.17,还有N多利好,昨天板,今天曾经板了,不过都是跌停板:*25*: :*25*:
跟什么市场走?跟D走、跟强庄走就行了:*22*:

zym780125 发表于 2007-6-1 01:04

顺势而为,波段操作!vv

很忙很忙 发表于 2007-6-1 02:27

顺势而为,波段操作!:*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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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盘面一个特点,应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