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anqianle 发表于 2007-6-1 09:27

好不容易好了,又发现耳朵发炎了:*9*:

一品红_168 发表于 2007-6-1 09:27

有635的注意看贴。。。

hunsate 发表于 2007-6-1 09:27

呼~现在看完帖子还不算晚~受教了~:*19*:

iamxxq 发表于 2007-6-1 09:28

哦,了解了,谢谢

bjc2008 发表于 2007-6-1 09:28

别重要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联合致歉公告(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联合致歉公告(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于2007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公开谴责的有关决定,对财政局及税务总局相关责任人在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信息披露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公开谴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将以此为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重大事项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于2007年5月30日下午3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相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财政局及税务总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财政局及税务总局在信息披露中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
    1.2007年5月初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接通知,认为当前股市疯狂炒作,投机氛围严重,拟定于2007年5月30日凌晨零时发布政策性利空干预打压股市,上调证券交易印花税至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对于应当予以披露的重大事件,没有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未能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该重大信息,而是在其内部的总结表彰大会上发布,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
    2.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发生可能对证券市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政策,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至0.3%,足以对证券市场的股价波动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这一事件应当立即予以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重大事件难以保密,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或者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对于应当立即予以披露的重大事件,没有按照《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立即予以披露,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
    (二)披露的信息有误导性陈述
    2007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通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三大证券报在头版醒目位置发表标题为《及税务总局官员否认上调印花税》的文章,称:"中国及国家税务总局澄清,中国将要上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的传闻是谣言。某官员称,从未听说这件事(上调交易印花税),都是市场谣言;税总局一名官员亦称,若有此事,财政及税务部门应该会有沟通,但他们从未听说过此事。"这与财政局及税务总局实际接到的通知"拟定于2007年5月30日凌晨零时发布政策性利空干预打压股市,上调证券交易印花税至0.3%"内容存在严重不符,足以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使投资者以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继续维持原有印花税率不变。以上行为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因此,上述陈述对投资者产生了严重误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局及税务总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所披露的信息有"误导性陈述"的行为。上述事实,有相关合同、公司公告、媒体报道、当事人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

泺蓝 发表于 2007-6-1 09:28

原帖由 一品红_168 于 2007-6-1 09:27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635的注意看贴。。。


大家的都高开就我的低开。。。:*31*: :*31*: :*31*:

小李采刀 发表于 2007-6-1 09:28

100页留个印:*22*:

bjc2008 发表于 2007-6-1 09:29

原帖由 zhuanqianle 于 2007-6-1 09:27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不容易好了,又发现耳朵发炎了:*9*:
保重身体!

泺蓝 发表于 2007-6-1 09:31

回复 #1985 bjc2008 的帖子

哎呀 真是个好消息 是不是说没事了?

bjc2008 发表于 2007-6-1 09:31

我觉得635今天是逢高减仓的机会,当然还得听品哥的指挥:*22*:

xikadu 发表于 2007-6-1 09:32

原帖由 一品红_168 于 2007-6-1 09:20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想看下那消息,看是多大力度的安抚。。。
品兄可以看新浪财经,是吴晓灵说股市不稳定会损害投资者信心,打击消费。但是他也说前期股市增长过快,政府希望看到一个稳定的股市。。。中国证券报业报道了。。。

bjc2008 发表于 2007-6-1 09:34

还是小心为好,先空仓等大盘稳定点在进来,我们小散在这种时候是最弱示的了:*27*:

bjc2008 发表于 2007-6-1 09:36

635真猛啊

zhuanqianle 发表于 2007-6-1 09:37

大智慧信息地雷 发布时间:930
大众公用600635
大众公用:上海市政持有的7521.96万股份变更为上海燃气集团持有
    大众公用(600635)公司2007年5月30日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东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7]359号),将上海市政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7521.9625万股变更为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次国有股股东变更后,燃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7521.962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5%,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目前,相关股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公司将视其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一品红_168 发表于 2007-6-1 09:37

少走一点

一品红_168 发表于 2007-6-1 09:38

我刚出了785,平仓。。

zhuanqianle 发表于 2007-6-1 09:38

原帖由 小李采刀 于 2007-6-1 09:28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00页留个印:*22*:
我可是百页开页之人:*29*:

一品红_168 发表于 2007-6-1 09:39

看,看不过来盘呀。。。635不走了,都下来了。。。

一品红_168 发表于 2007-6-1 09:40

785是10。35,走的。。。现在空仓了。。。

zhuanqianle 发表于 2007-6-1 09:40

回复 #1998 一品红_168 的帖子

好的,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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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取自于斯,跟新股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