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g320 发表于 2007-1-18 20:16

顶帖,学习.

草地 发表于 2007-1-18 20:17

原帖由 stststcycycy 于 2007-1-18 20:03 发表

恩,我的操作理念很少允许我这样,股市疲软我就换其他金融工具。。。。
:*9*:
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操作理念是最好不过的了。

草地 发表于 2007-1-18 20:20


抱着良好的心态,客观认识到这个市场的本质,该冷静的时候冷静,财富自然就会聚集到你的手上

   

tuweichy 发表于 2007-1-18 20:22

听课

草地 发表于 2007-1-18 20:22

国税总局最新信息

土地增值税并非新开征的税种

国家税务总局今日(1月18日)再次就引发地产股暴跌的土地增值税做出说明:根据土地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计算增值额时,除可扣除有关成本费用外,还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三项支出之和加计20%的扣除。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包括20%加计扣除部分)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具体说明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1994年已开征
  1993年12月13日,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2006年,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为231亿元。
土地增值税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和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和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等扣除项目后的余额计征。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即:土地增值税要视增值率的大小,采取分段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的方式,对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分别适用30%、40%、50%和60%的税率,并不是全部按60%的税率计征。
  根据土地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计算增值额时,除可扣除有关成本费用外,还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三项支出之和加计20%的扣除。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包括20%加计扣除部分)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的目的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8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有关税收征管问题进行了明确。此通知并不是土地增值税新的政策规定,而是在征管上对以往清算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的梳理和规范,是一个征管文件。
  三、土地增值税开征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征管情况
  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对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增值额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从实际情况看,各地税务机关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征管中,也一直执行条例和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预征土地增值税,并在结算后进行税款清算,多退少补。因此,可以说土地增值税清算是该税种开征后就一直存在的一项日常征管工作。本次下发的通知是在吸收各地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取得的经验基础上,规范了清算的操作程序,明确了清算的条件及有关征管问题,是根据条例和细则以及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征管办法,并不是一项新的税收政策。
  四、通知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由于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预征了土地增值税,而清算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全部或大部分销售完毕后才进行的,因此,通知的出台在政策上不会额外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也不会加重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进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而出台的税种,主要目的是调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收益和利润。做好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将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eyou8 发表于 2007-1-18 20:26

几天不能上网了,刚补完课又看到草总的贴,可喜!!
850走势不太好呀,要不要抛了,逢低再吸??这个股有些诡异

何染尘 发表于 2007-1-18 20:28

原帖由 草地 于 2007-1-18 20:22 发表
国税总局最新信息

土地增值税并非新开征的税种

国家税务总局今日(1月18日)再次就引发地产股暴跌的土地增值税做出说明:根据土地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计算增值额时,除 ...
草地老兄辛苦了……

treblestar 发表于 2007-1-18 20:31

实在是高

外号小散 发表于 2007-1-18 20:31

小心提防

nemo2 发表于 2007-1-18 20:35

草地,天然碱今年预增200%-300%,此时这么抗跌,是不是释放的太早了?

omega2002 发表于 2007-1-18 20:36

原帖由 股董天地 于 2007-1-18 20:06 发表
明天关注两大板块动向:金融、钢铁。
地产明日将出现适度反弹。
钢铁还有有戏!!!

stststcycycy 发表于 2007-1-18 20:37

原帖由 草地 于 2007-1-18 20:17 发表

:*9*:
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操作理念是最好不过的了。

合不合适不知道,但我知道那没有捷径,所有都要靠自己的。。。

何染尘 发表于 2007-1-18 20:37

支持草地的快去投票阿,哈哈

foundation 发表于 2007-1-18 20:38

草版辛苦了……

lium911 发表于 2007-1-18 20:40

又见草兄开帖,辛苦了!
帮我看看600851要不要走,这两天太忙,顾不上看盘!
谢谢!!

callme007 发表于 2007-1-18 20:41

这样大跌后拉回,大跌后拉回,让你产生惯性思维去抢反弹.

后来大跌就不回去了.套你个结结实实!

463123 发表于 2007-1-18 20:47

草地佩服

草地 发表于 2007-1-18 20:49

原帖由 eyou8 于 2007-1-18 20:26 发表
几天不能上网了,刚补完课又看到草总的贴,可喜!!
850走势不太好呀,要不要抛了,逢低再吸??这个股有些诡异

0850下探10日线得到支撑,中线此股看好,短线上升通道完好。明日上5日线应无悬念。

此股操盘手法是,每天振幅都较大,以便完成盘中调整。如果明天大盘无问题,我不会减仓

草地 发表于 2007-1-18 20:51

原帖由 nemo2 于 2007-1-18 20:35 发表
草地,天然碱今年预增200%-300%,此时这么抗跌,是不是释放的太早了?
好好拿着,抗跌是好事呀

草地 发表于 2007-1-18 20:53

原帖由 lium911 于 2007-1-18 20:40 发表
又见草兄开帖,辛苦了!
帮我看看600851要不要走,这两天太忙,顾不上看盘!
谢谢!!
我前面说了:

原帖由 草地 于 2007-1-18 15:18 发表

别后悔,我还看好它

[ 本帖最后由 草地 于 2007-1-18 21: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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